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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12月08日 星期二

    儿童心理学专家、国家督学庞丽娟:

    孩子入学年龄应与身心发展相适宜

    作者:靳晓燕 《光明日报》( 2009年12月08日 06版)

        本报北京12月7日电(记者靳晓燕)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教育部将放宽儿童上学年龄的新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儿童心理学专家、国家督学庞丽娟认为,儿童何时入学不是一个简单的入学年龄早晚的问题。儿童入学必须考虑以下重要因素:一是儿童身心的发展规律和特点;二是教育内容和方法是否适宜于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庞丽娟指出,6岁前,对于一个个体而言,还属于个体发展的早期。在这个特定阶段,儿童的身心发展都有其自身的特点,教育一定要考虑与其个体发展相协调。

        庞丽娟认为,评价儿童是否适于入学,不仅需要看儿童的认知能力、学习能力的发展,更要全面、综合地评判儿童的社会交往能力、性格、自控力等等,需要从认知、学习、社会性、情绪情感发展等方面做全面综合地衡量。

        庞丽娟说,有些家长或老师认为孩子聪明,可以早点上学,早入学早学习早受益,也时常会提出让孩子跳级,这更多地是从孩子的认知能力、学习能力角度来衡量的。但对于孩子的发展,我们应当有一个更全面、更高级的衡量角度。在庞丽娟看来,儿童的社会性交往、对人的情感态度、性格、人格等方面的积极、健全的发展也许比单纯地早几个月或晚几个月上学要重要得多。当然,对于个别心智发育较快,认知学习能力强且社会性交往能力、情绪情感、自控力等发展较好的孩子,可以考虑特例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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