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日电 记者郑北鹰从中国消费者协会获悉,北京、香港、澳门等17个城市的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委员会)日前联合向民航局建议在机票和电子客票中全面加注中文说明,履行明确告知义务。17城市的消协(消委会)调查发现,目前,国外航空公司在中国的办事机构或票务代理机构销售的机票或电子客票使用的基本上是英文;国内航空公司及其票务代理机构销售的机票或电子客票在使用英文的同时,尽管有些信息加注了中文说明,但承运人、出行日期等重要信息却没有中文说明,这给广大消费者的出行带来很多麻烦。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