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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11月28日 星期六

    山东东营区推进农村老年人幸福工程

    李冬梅 王润身 《 光明日报 》( 2009年11月28日   03 版)

        本报讯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茶坡村60岁李秀英老人最近心情很顺畅,因为从明年起,她每月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领取生活补助金。辛店街道率先在全区实施农村老年人幸福工程,将老年人生活救助范围扩大到60周岁,今年就为4400名60岁以上老人发放救助金140余万元。

        据介绍,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具有东营市常住户口、年满75周岁、无固定养老收入的农村老年人(不含“五保”老人)都可以申请享受农村老年人生活补助。补助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比1比例承担。2007年,东营区把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金列入十件利民实事之一,使广大农村老年人切实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今年,东营区进一步推进老年人幸福工程,积极探索服务农村老年人机制,建立补助金保障增长制度,完善上门发放补助金、特殊老人多重照顾等多项制度,新设特困救助金,专项用于救助因遭受突发性危重疾病(含特殊病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预见的严重人身伤害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老年人。 (李冬梅 王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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