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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

    中国正大力整治新媒体领域盗版

    作者:庄建 《光明日报》( 2009年11月14日 03版)

        本报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庄建)面对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出现的销售侵权盗版活动向网上蔓延的新情况,我国整治新媒体领域盗版加大了力度。近期上海、苏州、齐齐哈尔等地“扫黄打非”部门先后查处了多起网上经营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件。

     

        今年4月3日,上海市公安执法人员在上海人凌某位于龙茗路的租住屋内查获各类盗版光盘6万余张。根据公安部门从淘宝网取证,自2008年1月至2009年4月间,凌某在无营业执照及音像制品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其在淘宝网上注册的网店“藏碟阁”,共销售盗版光盘8.8万余张,销售金额68万余元。9月2日,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凌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10月23日,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转办举报线索,苏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查处了不法书商谢某通过网络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经查,谢某在淘宝网上开设了“诚信中国商家”、“沪宁书局”和“重新建家园”三家网店,公开销售标称“自行刻录”的盗版光盘,并专门配备电脑技术人员、客服人员进行非法出版物的制作与销售。执法人员先后在其5处非法出版物存储仓库查获盗版图书117种2万余册、码洋56万余元,自行刻录光盘1100余张。

     

        据有关部门介绍,目前查处的网上经营盗版案件违法犯罪活动呈现以下特点:

     

        来势猛。近来,一些提供网络书店平台的购物网站和专门从事出版物销售的网络书店,先后因“染指盗版”被告上法庭,尽管有的案件判决网站本身不构成侵权,但是其在侵权行为中是否应承担责任还是引起社会广泛讨论。从各地“扫黄打非”部门查处盗版案件情况来看,某些传统的盗版高发领域,其实体书店销售盗版正逐步被网上销售盗版行为代替,如销售盗版自考教材等。

     

        蔓延快。一部9月2日正式出版的畅销书,至出版后的一周时间内,仅淘宝网上就有105家店铺涉嫌销售该书盗版本。

     

        人员杂。与实体书店设立需要专门审批不同,在网上开书店网站只需简单的实名身份核对即可,因而销售盗版者开店简便。

     

        针对网上经营盗版案件高发的新特点,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采取了积极措施。正如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柳斌杰在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加利时所说的,中国正大力整治新媒体领域盗版”。这表现为:

     

        严格查处。全国“扫黄打非”办已要求各地“扫黄打非”机构在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实体经营场所监管的同时,加大对网上经营盗版行为查处力度,发现线索,追根究底,固定证据,依法查办。

     

        明确责任。要求相关网站进一步健全网店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后台监控系统、增强主动监管能力,创造文明、规范、合法的网络交易环境。进一步明确了作为为网上书店等电子商务提供网络平台的有关网站,对其加盟网店都负有资质审核和行为监管责任,若对“明知是盗版”甚至“标明是盗版”的经营者放任不管,就构成主观上的过错和过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规范管理。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网上书店等通过互联网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审批、管理规定,明确准入标准,规范经营行为。

     

        加强引导。一方面加大“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理念的宣传力度,让普通民众认识到通过网上购买盗版同样是助长违法犯罪、侵犯权利人权益的可耻行为,号召民众积极举报网上经营盗版的线索;另一方面,正确引导网上经营行为,要求凡有经营出版物功能的网站要在页面显著位置发布关于出版物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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