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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

    山东烟台:创新住房保障模式惠泽万家

    作者:王鹤君、林福云、陈绍鸿 《光明日报》( 2009年11月14日 07版)

        本报讯(通讯员王鹤君、林福云、陈绍鸿)投资13亿元、建筑总面积为53.11万平方米的烟台市芝罘“锦绣新天地”保障性房源建设项目日前破土动工。项目建成后,可提供保障性住房6600多套。由政府倾力打造的这项大手笔保障性惠民工程,是烟台市住房保障模式创新成果的一个缩影。这一模式,已成为烟台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

      地处胶东半岛东端的海滨城市烟台,曾于1986年在全国率先实施住房制度改革。随着住房市场化的推行,该市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升到“民心工程、稳定工程、德政工程”的层面上来认识,潜心调研,积极探索住房保障体系,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房管、规划、城建、财政、国土资源、物价等部门为成员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协调小组。同时,将实施住房保障目标责任纳入“烟台市科学发展综合指标”加以考核,并与各县市区政府、街道、社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另外,还先后出台并实施了《关于加强城市住房保障工作意见》、《关于市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住房保障的强大合力。初步建立起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体系和高、中、低收入群体全覆盖的住房供应架构。

      集中建设与联动建设相结合,创新建立“途径广泛、齐头并进”的建设模式。“集中建设”,就是在政府储备土地中划拨相应地块,由住房主管部门牵头,集中组织保障性项目;“联动建设”,就是在国有出让土地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由开发企业承担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这种模式,使经济适用房由“一点”建设变成“多点”建设,极大地畅通了保障性房源筹集渠道。新机制建立后,市中心区先后确定了锦绣新城、锦绣花园、锦绣好家、锦绣新天地等集中建设项目,安排实施了山水龙城、通世新城、柏林春天等9个联动建设项目,现已全面启动并部分向社会出售。

      常态供应与公正分配相结合,创新建立“程序规范、困难优先”的供应模式。为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真正落实到需保急保家庭,去年以来,他们集中进行了无房户和困难户申报登记,为1.6万余户住房困难家庭建立了基础档案,并录入信息数据库,以此作为住房供应依据和房源建设参考。在供应方面,打破年度界限,实行按项目分期分批供应,使住房供应迈入常态化轨道。与此同时,他们建立了“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层层把关,切实做到阳光操作。按照“困难优先、满足急需”原则,健全入围家庭综合排序制度,根据家庭成员平均年龄、收入状况、住房困难程度等5项因素,确定住房配售与配租。今年上半年完成2964套经济适用房供应和50套廉租住房的实物配租,群众满意度达100%。

      开发建设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创新建立“质高价优、功能齐全”的宜居模式。在项目规划设计上,他们合理安排住宅功能设计和环境配套设计,户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尽可能满足最基本的居住使用条件。区内道路硬化、绿化、广场、健身场所、停车场、人工湖、幼儿园、商场、敬老院等设施一应俱全。在工程质量管理上,选择信誉好、资质高、实力强的企业参与项目建设,确保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在社区后期服务上,聘请物业公司为居民提供全天候保洁、美化服务。

      目前,烟台市已建成保障性安居项目59个,总建筑面积达580万平方米,为1.8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了经济适用住房。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9.9平方米,户均81.78平方米,位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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