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判率为零、发回重审率为零、超审限率为零、再审率为零、错案率为零、上访率为零——现任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曾被授予“人民满意好法官”、“全区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的于双长期保持着这些“零”纪录。
使绝大多数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于双所在的民三庭,受案范围主要是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这类案件只要诉至法院,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一般十分尖锐、难以调和。但于双却凭着自己的细心、耐心和诚心,使绝大多数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效果极佳。
在办理吕老太太起诉9名子女不尽赡养义务一案过程中,于双先是驱车百余里传唤全部被告,然后再分人分批做调解工作,最终使9名被告向自己的母亲承认了错误,承担起了赡养责任。现在,每年年底前大家都能准时将赡养费交到于双手中,使吕老太太晚年的生活有了保障。
于双在办案调解中还有个“绝招”,就是巧妙利用说情人。说情人普遍与当事人关系较好,说话比法官更有说服力,做通了他们的工作,就等于做通了当事人的工作,说情人也就变成了法官的“助手”。多年来,于双凭着调解不辍的韧劲与恒心,掌握了许多调解工作技巧,使大量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据不完全统计,自于双参加工作以来,先后深入社区乡村调解办案700余次,累计行程5000余公里。于双所承办案件调解率也始终保持在90%以上。
勇气和自信源于“没有私心”
如果说做好调解工作需要的是能力和技巧,那么做好判决工作需要则是勇气和自信。而这勇气和自信的来源,就是于双短短4个字的回答——“没有私心”。
在审理一起财产所有权权属纠纷案件中,有人提醒于双,一方当事人是县里某领导子女,必须慎重考虑,但他考虑的除了法律还是法律,最终下发了正确的判决。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面对前来说情的亲属,于双指着自己胸前的法徽,严厉地说:该赢的官司不请不送照样赢,该输的官司再请再送也没用”!在于双的案件当事人中,有身居要职的领导、腰缠万贯的大款,也有普通的工人、困苦的农民,但他都一样对待,不奉迎、不冷眼。他坚信,权再大也压不了法,钱再多也买不了法,情再浓也替不了法。
尽其所能为群众排忧解难
“只要看到那些当事人无助的表情、焦急的眼神,想到手中没有办完的案件,我就吃不好饭、睡不好觉。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法官,我必须尽我所能为群众排忧解难。”这是于双的职业情怀。
2009年3月,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到法院起诉,由于没有钱,在法院中午下班后还蹲在法院门口。于双看到后赶紧给老人递去50元钱,嘱咐老人先找个地方吃饭然后买车票回家。
像这样的事,于双经常做。去年5月13日早晨,残疾儿童方明在伯父陪同下来到了于双的办公室,请求法院解决他的抚养问题。原来,方明父母离婚后父亲外出打工,母亲将其放在大伯家便不知去向了,而其大伯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照顾他。于双得知这种情况,与同事一道找到了方明的爷爷,谁知方明爷爷也不具备抚养他的能力。经过三天的苦苦寻找,于双终于联系到了方明的父亲。但他的父亲说自己在北京打工,不能为了孩子放弃工作。于双又开始做方明伯父的工作,让他护送方明去北京找父亲。于双首先自己掏钱,再通过在法院内部筹资,共凑了1000元路费,终于使方明踏上了寻亲的火车。
“让群众少一些困扰,让社会多一份和谐,这是法官的职责。”于双说。(本报记者高平 通讯员张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