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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七省市部分单位挪用水污染防治资金四亿元

    审计公告显示“三河三湖”整体水质较差

    冯蕾 《 光明日报 》( 2009年10月29日   07 版)

        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冯蕾)审计署今天公告了“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绩效审计调查结果。从审计调查情况看“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三河三湖”目前整体水质还比较差,部分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

        据审计署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审计调查结果看,三河三湖”(辽河、海河、淮河、太湖、巢湖、滇池)水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成效。2001至2007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910亿元财政性资金及国内银行贷款,用于“三河三湖”流域8201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可以说,三河三湖”流域各级政府有效地遏制了水污染的恶化趋势,而且大部分流域水质整体有所好转。但是,也要看到“三河三湖”目前整体水质还比较差,这也是这次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环境保护部对“三河三湖”347个国控断面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的水质监测情况显示:淮河、辽河为中度污染;海河49.2%的断面水质为劣V类;巢湖平均水质为V类;太湖平均水质为劣V类;滇池平均水质为劣V类。

        审计公告还显示,部分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与使用不够规范。一是挪用和虚报多领水污染防治资金5.15亿元。其中:7省市的一些部门和单位挪用水污染防治资金4.03亿元;4省的一些部门和单位虚报项目和虚报投资完成额等多领水污染防治资金1.12亿元。二是少征、挪用和截留污水处理费及排污费36.53亿元。三是水污染防治资产闲置和部分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未达到设计要求。其中:10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水污染防治项目资产闲置的问题,涉及金额8.06亿元;“三河三湖”流域有206座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处理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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