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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首部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强调面签制度不会增加申请难度

    温源 《 光明日报 》( 2009年10月29日   07 版)

        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温源)为规范银行个人贷款业务行为,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银监会今天发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的法规,也是银监会近两年一揽子贷款业务监管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业务发展迅猛。但相对于数量日益增加、品种日益多样的个人贷款现状和趋势,我国尚缺乏规范这类贷款的统一的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彼此之间缺乏统一的标准,面临较大的法律和声誉风险;同时,一些银行个贷业务违规操作现象,特别是“假按揭”、“顶冒名”以及贷款挪用等时有发生,不仅严重危害到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到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影响到信贷对国民经济的持续支持效果。在借鉴和吸纳国内外个贷业务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银监会制定了本《办法》。

        《办法》包括了从贷款受理直至贷款收回的信贷活动全过程,涵盖了贷款活动中借款人、贷款人以及交易对象、中介机构等主要当事人行为,从操作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考虑进行制度安排。

        《办法》对个人贷款实行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一方面能够有效监控贷款按约定用途使用,防范贷款挪用风险;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顶冒名”等违规损害借款人利益等情况的出现,切实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在贷款的支付管理上,原则上都实行受托支付,这在我国个人贷款中已经是比较普遍的惯例。

        为有效鉴别客户身份,了解借款的真实用途,办法》提出了贷款调查的具体要求和方式方法,重点强调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防范由开发商、经销商或其他中介机构代为签订相关文件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

        针对《办法》的实施会否增加个人贷款申请难度的疑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不针对具体个贷业务品种的申请设置额外条件,而重在对贷款全过程的监测和管理,没有抬高个人获得贷款的门槛,因此不会对获得授信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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