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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

    公安部经侦局将恢复设立反假币处

    罗旭 《 光明日报 》( 2009年10月13日   04 版)

        本报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罗旭从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办公室了解到,公安部已决定在经济犯罪侦查局恢复设立反假币处,并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加大治理假币犯罪力度。

        根据公安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下发的通知,金融机构今后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面额500元以上的,应当立即通报公安机关;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面额200元以上的,要在当天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金融机构报警后,将迅速出警进行现场处置,严格依法开展工作。除与金融机构加强联系外,全国公安机关还将继续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合作,落实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关于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密切追踪假币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情况,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拘代刑、重罪轻判、降格处理等问题的发生。

        为有效调动各地积极性,公安部决定再拿出1000万元,专门用于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的大要案经费补助及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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