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成立,拟定国旗、国歌、国徽方案是成立新中国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7月13日,新政协筹备会登报公开向全国人民征求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经过审阅,评选出38幅图案供代表们讨论。五星红旗图案为复字第32号,设计者是时年31岁的上海人曾联松。他曾来函告知其设计意图:“大星位于左边(正立),四颗小星位于右边环绕大星,每颗小星均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以表达广大人民心向党之意。”评选时抽掉了大星中原有的镰刀斧头,使图案更加简洁美丽。
经过全体政协代表激烈的分组讨论,9月27日下午,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国旗的决议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10月1日下午3时,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开动电钮,启动电动升旗装置,象征新中国诞生的第一面五星红旗在广场中央旗杆上冉冉升起。
由于当时的条件有限,这面国旗的旗面由5幅红绸子拼接轧制而成,5颗黄星是用黄缎子做的,大星也有拼接。旗面长460厘米、宽338厘米,边角略有残破。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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