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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08月04日 星期二

    国家旅游局与深圳市政府签署旅游合作协议

    全面支持深圳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城市

    易运文 《 光明日报 》( 2009年08月04日   01 版)

        本报深圳8月3日电(记者易运文)国家旅游局与深圳市政府近日签署旅游合作框架协议,国家旅游局将与深圳市建立紧密合作机制,全面支持指导深圳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城市,并支持深圳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率先出台弹性休假、带薪休假、修学旅游、奖励旅游等试点措施。

        为了推动深圳加快实现这一目标,国家旅游局决定与深圳市政府建立局市紧密合作机制,从六个方面对深圳旅游发展给予全面支持和指导:一是支持把深圳建设成为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在亚太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滨海旅游城市,成为我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客源地和出入境游集散地。二是重点支持深圳建设大鹏半岛国际滨海旅游度假胜地,借鉴国际著名滨海旅游胜地的开发经验,按照保护性开发原则,把大鹏半岛打造为吸引国际和国内高端度假游客,以高品质和特色项目为主的生态型、滨海型的休闲度假旅游产业区。三是支持深圳文化创意旅游业发展,重点发展以休闲度假、高科技含量、文化创意、艺术体验等新型高端文化旅游产品,打造一批一流的旅游精品。四是支持深圳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打造“精彩深圳,时尚之都”的城市旅游品牌,支持深圳举办各种国际性旅游经济、科技、节庆、会展等活动。五是支持深圳在旅游政策创新方面先行先试,支持深圳在出入境政策、深港澳合作方面先行先试,在旅游管理体制与机制上积极探索。六是支持以华侨城集团为代表的大型旅游企业和精品旅游项目发展,打造旅游企业“航母”,建设生态型、都市型、民族品牌型旅游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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