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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06月25日 星期四

    质问记者“替谁说话”是个人言行吗

    作者:魏文彪 《光明日报》( 2009年06月25日 09版)

         “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面对采访的记者,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竟然这样质问,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置于脑后。6月22日,郑州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逯军已被停止工作,接受调查。这是十分必要的。

         在此之前,有人认为,逯军质问记者“是替党说话还是替百姓说话”属于个人言行。这样的判断显然是站不住脚的。逯军并非是一位普通公民,而是一名党员干部与政府官员,而且其是在以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身份接受记者采访,代表单位就当地经济适用房土地被建成别墅一事回答公众质疑时,质问记者“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的。逯军在该种场合的言行明显具有履行公务的性质,说其“替谁说话”的言论仅是一种“个人言行”,显然难以令人信服。 

         持“个人言行”观点者还认为,“国家也是规定言论自由”,其言下之意是,逯军质问记者“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属于公民言论自由范畴。公民确实依法享有言论自由,不因言论受到追究,但是公民享有的言论自由也不是无限制的,当公民行使言论权时损害到他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时,也是要依法受到追究的。而逯军作为一名党员与领导干部,其发表言论除了要与其他公民一样受到法律的约束之外,还应当受到党纪、政纪的约束。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都必须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准则和规范,而这种规范不仅是指行动上的,也包括言论领域的,党员干部发表违背党的基本原则与要求的言论,也在党纪责任追究范畴之列。

         事实上,逯军有关“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的言论,已经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与政府官员的形象,并且伤害到群众的感情。在这种情形下,当地有关方面显然不认可其言论属于“个人言行”,因而已严肃追究这种因为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党员干部的责任。与此同时,人们期待逯军能够深刻反思自己的不当言论,深挖出现这种错误言论的思想与认识上的根源,并在此基础上向公众与社会诚恳道歉。如果逯军在建别墅问题上还有责任,那就不能仅仅道歉了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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