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5月27日电(记者夏静)2009年高考,湖北省推出“新政”:农村独生女报考省属高校,可在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日前,湖北省招办对申报高考加分的11606名农村独生女进行了公示。
湖北省招办强调,这一政策只适用于省属高校,相关考生报考省外高校和在鄂部委属高校时不能加分投档;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得享受高考加分奖励;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从转制之日起两年内其独生女适用这一办法。此外,符合此项加分政策者,如同时符合其他加分政策照顾的,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政策照顾,不能累计加分。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示日期截至6月20日。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在公示阶段一经核实,即取消加分资格;公示期满后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已经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口所在地。此外,被证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考,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除这一针对农村独生女的优录政策之外,今年湖北省还推出了“全面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进一步扩大高校自主招生权”等多项措施,以进一步完善高考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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