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09年04月13日 星期一

    “离婚辅导课”有必要

    屈拙讷 《 光明日报 》( 2009年04月13日   11 版)

        报载,重庆市五中院、市妇联等部门日前主办了一堂“离婚辅导课”,41对打离婚官司的夫妻,有18对在协议书上签了字,表示“好合好散”,还有13对撤诉。西南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杨东称,离婚要讲究艺术。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的教授李俊也提出要“劝离不劝争”。

        从报道所列举的数字来看,该辅导课对化解仇恨,甚至挽救婚姻都是非常有效的。从这点来说,重庆法院和妇联举办的这堂“离婚辅导课”很好很必要,值得推广。

        俗话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门亲”,因此,“离婚辅导班”辅导什么最关键。笔者认为,离婚辅导班的初衷和出发点,一定是在为挽救婚姻服务,而非止于平息争端。

        众所周知,婚姻是人生大事。结婚是大喜,离婚是大悲。也许有把离婚当成“喜事”的,但毕竟是少数。客观公正地说,但凡夫妻反目、分道扬镳,注定都是一件伤心事。在这种情况下,将要离异的夫妻双方大多都已伤痕累累,需要安慰。而且,这里边也不乏有“婚姻假死”现象。也就是说,经过努力挽救,这桩濒临死亡的婚姻完全有可能复活。此时的他们最需要的应该是理解和安慰,如果这时候有人站出来,不遗余力给从中调和,也许他们的婚姻就不会走向终点。

        就算是经过调解,还是离了婚,但能通过“离婚辅导课”使双方心平气和地结束婚姻,也是一个不错的结局。(屈拙讷)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