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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01月22日 星期四

    一周看点

    行政收费只要非法都该取消

    作者: 《光明日报》( 2009年01月22日 09版)

          为应对经济危机,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日前表示要千方百计减轻企业负担,除法律规定之外,今年面向企业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消息听来令人振奋,海南大学副教授王琳却读出了隐忧:这意味之前对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不少一直在“法律规定之外”运行。王琳认为,“行政乱收费”很大程度上源于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不能通过违法的方式转嫁给各地民众。不只是劳动保障领域,所有不具备法律依据的行政收费都应该取消。这种“取消”,并不需要借助于经济危机这个契机,而只能基于践行法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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