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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01月17日 星期六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浙江启动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

    作者:董齐 叶辉 《光明日报》( 2009年01月17日 03版)

        本报讯(通讯员董齐 记者叶辉)春节临近,农民工纷纷返乡,辛苦一年,他们能否领到工资回家过年?记者日前从浙江省劳动厅获悉,浙江省于2008年12月中旬启动的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为他们及时领到工资提供了保证——确保春节前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年度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年度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记者从浙江省就业管理服务局获悉,浙江省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省—地(市)—县”三级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系统,由这一系统牵头,省—地(市)—县三级政府还各自设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此外,农民工工资清欠也有了日常负责机构,即浙江省的“省—地(市)—县—乡镇”四级劳动保障监察队体系。

        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总队长沈长仁说,浙江平均每200家企业就要固定配置2名协管员,对企业工资的发放、人员增减做全面了解,实施网格管理。一旦发现某家企业出现异常,就向所属的监察中队汇报,然后由执法部门进驻监察。

        而一些长效工作机制,浙江省在几年前就已探索成立,现正日趋完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两金一卡”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一是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主要在建筑、装潢业中推行,由施工企业按工程款的1%-3%比例缴纳保证金,一旦企业出现欠薪,就用这笔钱发放工资。

        二是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由省、市、县各级政府共同出资建立,主要用于紧急情况下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截至2009年初,浙江省的“欠薪应急周转金”已达3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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