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6日电(记者白英、冯蕾)2008年民政部、财政部共安排各省灾区农房恢复重建资金322亿元。截至目前,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浙江等10省(区)任务已基本完成;四川、甘肃、陕西、云南和重庆5省(市)汶川地震灾区已开工148.86万户,竣工85.87万户,修缮202.35万户,农房恢复重建正在加快步伐。
汶川地震发生后,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6月12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汶川地震房屋倒损农户住房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中央财政对汶川地震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的农户重建住房,原则上按每户平均1万元的标准补助,对其他损房农户给予适当补助。
民政部会同汶川地震受灾省份,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论证,保护生态、节约耕地,经济实用、保证质量,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编制完成《四川甘肃陕西三省地震灾区农房倒损恢复重建规划》,计划用一至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四川、甘肃、陕西三省的农房恢复重建。目前,纳入国家规划的51个重灾县(市、区)共开工108.91万户,占其恢复重建任务量的57.74%;竣工51.39万户,占其任务量的27.24%。其中,10个极重灾县(市)共开工36.31万户,占其任务量的52.88%;竣工10.64万户,占其任务量的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