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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01月02日 星期五

    为70多万劳动者追回工资10多亿元

    广东多项举措打击欠薪逃薪行为

    作者:张景华 梁嘉敏 《光明日报》( 2009年01月02日 03版)

        本报广州1月1日电(记者张景华 通讯员梁嘉敏) 岁末年初往往是欠薪高发期。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大工资支付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日前广东劳动部门推出8项举措打击欠薪逃薪行为,确保劳动者“劳有所得”。 

        从2008 年12 月22 日至2009年1月22日期间,广东省劳动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对企业进行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密集型和外向型企业,以及曾经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近期列入欠薪重点监控的企业,严厉打击欠薪行为。

        广东省严格执行企业倒闭引发群体性事件即时报告制度和欠薪报告制度,加强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和调查摸底,及时发现企业倒闭隐患,动态掌握全省企业倒闭引发群体性事件情况,有效预防和减少倒闭企业或欠薪逃匿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同时,广东省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网格化、网络化”监察管理体制,做好企业倒闭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加快建立行政司法联动制裁恶意欠薪逃匿制度,探索建立粤港澳协作执法机制。

        据了解,2008年一至三季度,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主动巡查用人单位17.03万户,处理投诉结案数为33623件,为70.18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10.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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