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08年12月26日 星期五

    燕窝走私大案暴露行业潜规则

    俞晶 邹凌云 《 光明日报 》( 2008年12月26日   09 版)

           杭州海关日前宣布,经过半年的追踪侦查,成功侦破一起燕窝走私大案。经营高档滋补品生意多年的戴氏兄弟自2003年起走私各类燕窝2700多公斤,案值4745.5万元,涉嫌偷逃国家税款1500万元。这起海关总署挂牌督办的案件是杭州海关迄今为止查获的首起走私燕窝大案。

           戴氏兄弟在向香港泰盛燕窝行、大东贸易公司购买燕窝后,不向海关申报,而是委托“水客”集团将燕窝“化整为零”地从香港运至深圳、广州等地。随后,“水客”集团在广东的接货人分批次将这些燕窝通过货运渠道发往温州“晨曦”,并负责从中周转走私货款。

           令人触目惊心的是,杭州海关专案组在随后的深入调查中发现,向“晨曦”供货的香港供货商不过几家,但做着类似生意的香港燕窝商行却多达200多家。这些商行与全国30多个省市区的数百家企业有业务往来,进口的方式大多跟“晨曦”一样。“晨曦”走私案暴露了行业潜规则。目前,燕窝的进口关税率为25%,进口环节增值税率为17%,综合税率高达46.25%。以500克的4A级白燕盏为例,“晨曦”从香港供货商手中购买的价格是6800元,需要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等税款3145元。但水客的费用,一般是每包燕窝(500克)100至200元人民币不等,明显低于燕窝正常进口应缴税额的费用。市场上出售的燕窝以克计,品牌一等白燕盏的售价平均在45元/克左右。粗略计算,走私燕窝的盈利空间超过300%。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