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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

    进一步发展农村文化事业

    作者:本报评论员 《光明日报》( 2008年10月22日 03版)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繁荣农村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落实好、完成好这一艰巨任务,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村面貌和农民的精神状态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文化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表明,农村文化建设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巨大推动作用。农村改革发展要迈上历史新台阶,必须进一步发展农村文化事业。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事业,是文明的事业,是人们安居乐业的环境基础。农村文化建设,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必须做好的事业。农村文化建设搞好了,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了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有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农村文化建设,是整个中国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村的文化繁荣,就没有整个中国的文化繁荣。我国众多的农村地区,承载了大量历史文化传统,这是我们大力发展农村文化建设极其有利的条件。只要我们加大投入,推陈出新,就能使这些地方的文化建设呈现出勃勃生机,就能够起到振奋人心、凝聚共识,促进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巨大作用。

         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农村党员、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要创建符合时代特征、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特点的文化体制和机制。满足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农村文化事业发展,要求文化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农民、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创造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用先进的精神文化产品来丰富和提升农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需要我们扎实工作,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前些年,我们陆续实施了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农工程。今后,我们要在建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在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和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上下功夫,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融通并进。

         要提高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农村文化产品市场体系和农村文化发展服务体系,改善文化事业发展方式,加大文化建设的投入,坚持不懈地推进农村文化发展改革和制度创新,继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促进文化资源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文化在融合中发展。

         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适应了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顺应了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热切期待。我们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事业,保障农民文化权益,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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