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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8年09月05日 星期五

    贺国强在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强调

    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救灾款物监督检查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作者:李亚杰 《光明日报》( 2008年09月05日 01版)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记者李亚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4日在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坚持不懈地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真正向人民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

        贺国强在认真听取有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他指出,从检查了解的情况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情况总体上是好的,基本做到了款物专用、账目清楚、公开透明。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捐赠资金移交的有关规定在一些部门尚未得到落实,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分配使用在个别地区存在结构性不平衡和积压现象,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公示还不够全面及时,少数地方存在夸大灾情、虚报冒领以及截留挪用抗震救灾款物的问题,等等。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贺国强强调,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确保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级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参与恢复重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强化协作配合,增强监管合力。要建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常态工作机制和对口衔接机制,保证监管工作层层负责、“无缝”对接。 (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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