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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8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中国男女体操队乒乓球队获“五四奖章集体”称号 陈燮霞等五十三名运动员获“五四奖章”

    作者:李海秀 《光明日报》( 2008年08月29日 06版)

        本报北京8月28日电(记者李海秀)团中央、全国青联今天决定,授予中国男子体操队等4个青年集体“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陈燮霞等53名运动员“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团中央、全国青联在决定中指出,在举世瞩目的第29届北京奥运会上,我国体育健儿团结一致,顽强拼搏,奋勇争先,以坚定的意志品质、精湛的运动技艺、良好的体育道德,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优异成绩,实现了我国竞技体育在奥运会上的重大历史性突破,创造了中华民族在奥运史上的空前辉煌,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巨大荣耀,极大地激发了包括亿万青少年在内的全国人民的爱国热情和拼搏精神。 

        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是中国男子体操队、中国女子体操队、中国女子乒乓球队、中国男子乒乓球队。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的是陈燮霞、庞伟、郭文?、郭晶晶、吴敏霞、冼东妹、龙清泉、林跃、火亮、陈艳青、张湘祥、陈若琳、王鑫、仲满、廖辉、陈颖、王峰、秦凯、刘春红、刘子歌、杜丽、杨威、张娟娟、杨秀丽、曹磊、佟文、陆永、杜婧、于洋、张宁、邱健、唐宾、金紫薇、奚爱华、张杨杨、王娇、邹凯、肖钦、林丹、陈一冰、何可欣、何雯娜、李小鹏、陆春龙、何冲、殷剑、吴静钰、张怡宁、孟关良、杨文军、马琳、邹市明、张小平等53名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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