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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8年05月14日 星期三

    卫生部将每月通报手足口病发病情况

    作者:张莹 《光明日报》( 2008年05月14日 02版)

        本报北京5月13日电(记者张莹)卫生部将于每月10日向社会公布全国手足口病发病情况,这是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今天的发布会上通报的信息。毛群安解释说,把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主要是根据这种传染病的发病水平,以及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的危害程度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7种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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