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25日电海南省日前决定今年4月份起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要求各市县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160元,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100元。这是海南近年来力度最大、范围最广的一个低保提标工作,需要在原来低保金预算的基础上新增4000多万元。
海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大”的执政理念,着力做好“小财政大民生”的文章,将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6年7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海南全面铺开。截至2007年底,参合农民达457.11万人,占农民总数的92%,其中已有37万人获得补偿,补偿金额为2.76亿元。从2007年9月起,海南省作为国家试点省市启动并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四个试点市县参保人员达49万,占总人口的94.97%,参保费用为2255万元,财政补贴为1200万元,至2007年底,已有2942人享受参保待遇。到2007年底,全省建成19个疫病预防控制建设中心、18个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完成全省308个乡镇卫生院“一无三配套”改造,改善了农村医疗条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8家,覆盖城区居民117万人,占应覆盖城区居民的54%。
近年来,海南省全面启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着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2007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岗位8.6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万人。全面启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提供公益岗位1200个,解决了4200多户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8%。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海南省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所在。2006年,海南省初步建立起覆盖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2007年解决了17.7万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并将全省16.8万城市低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2008年海南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全面实行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全省统筹,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建立并完善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新三年”连调工作,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