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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8年04月17日 星期四

    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

    上海规范互联网版权管理制度

    本报记者余传诗 《 光明日报 》( 2008年04月17日   02 版)

         本报上海4月16日电(记者余传诗)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昨天在上海正式成立。首批递交入会申请的有上海市20多家网络视频骨干服务企业。据了解,到2007年底我国网民总人数达到2.1亿人,宽带网民数1.63亿人,网络影视服务成为仅次于网络音乐、即时通信的第三大网络应用需求。

         据统计,我国网络视频产业2007年的广告收入和个人付费收入已高达9亿多元,其中上海市的网络视频产业规模已占全国份额的60%以上。然而,各种版权问题正成为困扰网络视频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巨大障碍。去年上海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网络版权案件有三分之一涉及网络视频传播服务侵权,涉及版权侵权民事诉讼案件的网络视频服务企业此起彼伏,成为2007年的版权焦点问题之一。因此,建立为各方所接受的利益平衡体系,走规范发展之路成为本市网络视频行业的必然选择。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是上海版权保护协会的一个分支机构,由上海市提供网络传播服务的企业自愿组成的行业组织。

         据上海版权保护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将在政府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从两个方面入手破解版权问题的困局,一是帮助企业会员建立统一规范的版权管理制度,采取统一的合同备案服务管理措施,解决由于视频内容来源渠道多元化、授权链不清晰、权属查证困难而产生的版权法律高风险问题;二是帮助企业会员增加视频内容的获取渠道和获取方式,增加网络视频服务商与视频内容提供商就网络版权许可使用问题上的共识,充分利用政府提供的版权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交易机会和交易成功率,着力解决企业成员获取视频内容授权难的瓶颈问题。

         此外,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还宣布成立了版权法律咨询专家团队,由上海市一批资深的版权法律工作者担纲,为解决本市视频产业面临的版权问题定期提供政策性、宏观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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