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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8年04月08日 星期二

    奥运食品生产将接受驻厂监管

    吕贤如 夏文俊、曾星 《 光明日报 》( 2008年04月08日   06 版)

        本报北京4月7日电(记者吕贤如 通讯员夏文俊、曾星)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印发了《定点供应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办法》。该办法规定,奥运食品安全将本着当地政府负总责、供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第一责任、主管部门派员驻点、指导监管的原则进行监管。各级质检部门将对所有供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驻厂监管制度。

        办法要求各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严格的驻厂监管。并成立企业一把手任组长的奥运食品定点供应保障领导小组。根据企业情况,规划专用的原辅材料储存场地、生产场地、生产设备、成品包装和成品储存场地,使用原辅材料由供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指定的责任人采购自北京奥组委认定的奥运食品备选供应基地提供。每一批次采购的原辅材料都要向基地索要检验或监测报告等材料备查,每一批次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原辅材料的运输必须有供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指定责任人全程监督。

        该办法还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要加强对供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严防针对奥运食品供应的人为破坏。驻厂监管小组要以处级或以上领导为组长,施行24小时不间断驻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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