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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8年03月21日 星期五

    北京一点零二亿元补贴高校学生伙食

    困难生本学期每月可得四十元临时补贴

    作者:本报记者杜弋鹏 《 光明日报 》( 2008年03月21日   01 版)

        本报北京3月20日电(记者杜弋鹏)据北京市教委有关人士今天透露,北京将对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发放临时补贴,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

        据了解,北京市政府对高校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总数达1.02亿元。

        2006年秋季以来,北京市场副食品价格持续上涨。为支持高校办好学生食堂,北京市政府决定对高校(包括中央部门所属在京高校、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按照2007年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数50%的比例,每生每月20元的标准,3月至10月的时间给予临时补贴,补贴数额7784万元。这笔款项直接发给学生食堂,不针对学生个人。

        北京市政府对市属高校学生给予临时补贴,补贴范围为2007年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补贴时间为3月至6月。同时下发中央财政给予市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补贴,补贴范围为2007年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数的14%,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补贴时间为3月至6月。也就是说,困难学生在本学期每月可得到40元临时伙食补贴。

        在下达临时补贴的同时,北京市教委要求各高校要按照中央补贴标准继续给予学生食堂补贴,在对学生食堂房屋、设备实行“零租赁”的同时,可采取承担正式职工基本工资,承担5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购置费用、设施改造及装修费用等措施降低学生食堂办伙成本;鼓励学生食堂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按照学生食堂实际消耗水电成本给予适当补贴;学生食堂要采取原材料集中采购、加强核算、节约挖潜等措施努力降低伙食成本,保持低价菜、免费汤、免费调料供应,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学生食堂要严格控制校外就餐人员,对校内外非注册学生就餐人员收取成本补偿用于补贴食堂办伙经费,使国家和学校对学生食堂的优惠政策落实到学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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