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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8年03月21日 星期五

    手机电话号码转存有统一标准

    作者:郭丽君 《 光明日报 》( 2008年03月21日   09 版)

        从3月12日起颁布实施的《数字移动终端外围接口数据交换》技术标准,规范了手机中存储数据信息的传输格式和方式。今后,用户更换手机时,将原来的电话号码簿、有纪念意义的短信转到新手机将不再是麻烦事。

        据统计,截至2008年1月底,我国手机用户已超过5.5亿户,手机普及率达到41.6%。随着公众对移动通信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移动通信新技术、新业务的不断涌现,以及手机设计的日趋个性化,手机更新换代速度进一步加快。目前我国每年更换的手机超过1亿部。然而,一些用户在更换手机时,经常遇到的麻烦是不知如何将原手机中的电话号码簿等数据信息转存到新手机。因此,他们宁愿使用存有大量电话号码的旧手机,也不愿更换新手机。

        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由于一直以来手机终端中用户数据信息(如电话号码簿等)存储、同步、转存、备份的数据格式和传输方式没有标准规范,各厂家的手机终端,甚至同一厂家的不同型号手机终端的用户数据信息数据格式和传输方式各不相同。这给用户使用手机终端带来了不便,消费者对此反应强烈。

        为了方便消费者使用,使手机终端标准化,原信息产业部从2006年起,委托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组织通信运营企业、手机制造企业、科研机构等业内相关单位,开展手机终端用户数据信息数据格式和传输方式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在科学论证和技术试验的基础上,制定完成了《数字移动终端外围接口数据交换第1部分:数据格式技术要求》和《第2部分:数据交换文件格式技术要求》两项通信行业标准。

        为了方便消费者识别符合标准的手机终端,敦促手机终端生产企业贯彻实施标准,技术标准规定,凡是符合标准能够实现手机间电话号码簿互传的手机终端需粘贴绿色“udx”(UniversalDataeXchange)标签,能够实现手机与电脑间电话号码簿互传的手机终端需粘贴黄色“udx”标签。(郭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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