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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8年01月24日 星期四

    怎能如此定招聘标准

    肖国忠 《 光明日报 》( 2008年01月24日   04 版)

          “能喝一斤以上的高度酒;父母是厅局级干部者优先,大学校花优先。”不明就里的人绝对想不到这是某企业所制订的员工招聘标准。这让笔者回想起几年前毕业求职时的类似遭遇:某企业在面试求职者时,一个必问的问题就是“你会喝酒吗?”倘若获得肯定回答,应聘者即有进一步面试的机会;倘若不会喝酒,该企业便毫不客气地将应聘者直接淘汰掉。

          现如今,像笔者一样经历过各种稀奇古怪的求职标准“洗礼”的求职者大概不在少数。某些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不是看重应聘者的专业水平、人文素养,而是在家庭出身、外表长相、交际应酬等方面煞费苦心,于是也便有了各种不合常规甚至让人莫明其妙的笔试和面试试题。有的单位甚至在面试现场直接提一些对女生极不尊重的问题,还美其名曰“工作需要”。

          这些“变态”招聘标准的出现,反映了某些招聘单位不健康的社会心理:不是看重员工的工作能力,而是看重员工的划拳喝酒、交际应酬的能力;不是在乎员工的业务水平,而是在乎员工能为单位带来多少可资利用的人际关系。“能喝一斤以上的高度酒”,无非是看重应聘者的应酬“能力”;“父母是厅局级干部者优先”,无非是希望应聘者能带来更多的客户资源;“大学校花优先”,则是以为“校花”能够产生吸引眼球的效应。这些不健康的招聘标准,实际上也反映出这些单位在市场竞争中不是光明正大地靠创新技术、提高管理去赢得市场,而是靠不正当的手段去拉拢客户。这种行为,破坏竞争规则,扰乱市场环境,实在应该唾弃。

          “变态”招聘标准的出现,还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社会文明。在这种招聘标准的影响下,某些应聘者抱着“学得好不如长得好”、“干得好不如喝得好”的心理,不是尽心尽力去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水平,而是动歪脑子,想歪主意,走歪门邪道,做表面功夫。比如,我们在媒体上看到某些女生为了找工作拍写真、做美容,也听说某些男生为了提高自己的应酬“能力”而未雨绸缪地练习提高酒量。此种现象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便是缘于“变态”招聘标准的误导。

          从人力资源的角度看,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是员工的工作能力,推动一个企业发展壮大的是员工的素质和水平。所以,招聘员工的标准便只能是“唯贤是举”、“唯才是举”。这里的“贤”、“才”当然是指那些素质优秀、专业过硬、实践能力强的有真才实学之人,而不是某些招聘者眼里长相可人、出身富贵、酒量高超的“人才”。所以,我们奉劝那些“变态”招聘标准的制订者真正从企业长远利益着想,端正态度,不要剑走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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