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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8年01月24日 星期四

    奥林匹克教育园地

    与残疾运动员交往有哪些礼仪要求

    《 光明日报 》( 2008年01月24日   06 版)

        1.对残疾运动员的称谓应礼貌规范。当面称呼时,如知道其姓名或运动员号码,可称姓名或号码;用规范语言称呼时,可称“残疾运动员”、“言语残疾运动员”、“听力残疾运动员”、“视力残疾运动员”、“肢残运动员”、“智障运动员”。

        2.尽量淡化其残疾色彩。打招呼时,尽快判断其伤残的类别。如发现对方是聋哑人,通过握手、拍肩膀等动作或用手势表示问候。与残疾运动员交谈时,眼睛正视对方,不紧盯残疾部位;不询问致残原因,避免涉及隐私和伤心话题。

        3.向残疾运动员表示祝贺要注意方式。

        如对双上肢残疾的运动员,不做与其握手的动作,可以与其拥抱;献花时先示意是献给他(她)的,然后可把花放在运动员身边的地上或交给他(她)的陪同人员。对乘轮椅的残疾运动员,也可使用合掌或抱拳等手势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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