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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8年01月24日 星期四

    银监会保监会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银行和保险公司可进行相互投资试点

    本报记者温源 《 光明日报 》( 2008年01月24日   04 版)

         本报北京1月23日电(记者温源)银监会与保监会日前正式签署了《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备忘录旨在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规范银行业和保险业之间开展深层次合作,进一步提高跨业监管的有效性。

         经国务院同意,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有效隔离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商业平等互利的原则,可以开展相互投资的试点。在备忘录中,银监会和保监会就双方对准入条件、审批程序、机构数量、监管主体、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程序及信息交换等六个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明确了监管主体和两个监管机构的分工和责任,确立了审慎监管的基本原则,对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配合,确定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的程序,明确信息交换的内容、方式和渠道等方面进行了监管约定。

         银监会与保监会的进一步合作,将有效规范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对现有金融资源的整合优化,化解现有或潜在的金融风险,增强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对银行业和保险业以及整个金融业的发展产生相应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随着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不断加强。截至2007年第3季度,全国共有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近8万家,占全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比例超过50%;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保费收入1006.45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18.89%。截至目前,已有两家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商业银行。包括中国人寿保险投资56.71亿元收购广东发展银行20%的股权;中国平安保险投资49亿元收购深圳商业银行89.2%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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