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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8年01月09日 星期三

    国家发改委紧急通知

    严厉打击液化气乱涨价

    作者:张翼 《光明日报》( 2008年01月09日 04版)

        本报北京1月8日电(记者张翼)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发出紧急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液化气价格检查,严厉打击液化气乱涨价行为。通知指出,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上涨,进口液化气价格上升,一些液化气生产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提高出厂价格销售;有的液化气经营企业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

        通知强调,液化气价格直接关系到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到市场价格的稳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所有液化气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一次检查。所有生产企业销售的液化气,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比价关系确定价格;凡超出规定价格销售的,应立即纠正;超出规定价格销售增加的收入,视为价格违法所得予以收缴。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经营企业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要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要切实担负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责任,督促所属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液化气出厂价格的政策规定,并组织所属企业对照政策规定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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