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博览群书》今年第五期“本期关注”教科书专题,针对中文专业部分课程教材的些许问题产生了共鸣,因而特撰此文,以请教方家。
一部好的教材是从事教学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是汉语言文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同时任课教师也是各高校中文系师资力量较强的队伍。这些构成了古代文学研究的重要力量和学术发展的推动者。教材建设深受国家有关部门和高校内部的重视,因而教材的编撰数量也很多。有国家组织全国统编的教材和推荐使用的教材,如北京大学曾经组织专家编写、游国恩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作为推荐教材使用三十多年,与此相配套的有朱东润先生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也是较有影响的经典教材。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古代文学学术研究成果积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许多学者在从事学术研究的同时也推陈出新,陆续编撰了许多替代性的教材,尤其是北京大学袁行霈教授主编的面向21世纪的教材《中国文学史》,深受各个高校及学术界的好评,采用的高校较多。由于袁行霈先生主编的与《中国文学史》的配套教材《中国文学作品选》(中华书局2007年版)出版较晚,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袁世硕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2002年版)。这些教材虽然都是名家领衔担任分册主编、名校教授分头编选与注释,可谓倾力打造的精品工程,陆续被纳入面向21世纪教材或“十一五”教育部规划教材;但仍然避免不了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差错,尚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
常识性错误仍未修订
以游国恩主编的《中国文学史》(2002年修订版)为例,错误还是有的。譬如教材中提到的虞世南的文字:
初唐时代,当政的文臣多半都是深受齐梁影响的前朝遗老,唐太宗本人对齐梁文风也很爱好。他自己带头写淫靡浮艳的宫体诗,富丽呆板的宫廷诗。他命令魏征、房玄龄、虞世南等大臣编纂《北堂书钞》、《艺文类聚》、《文馆词林》等等类书,其目的之一也是为了供给当时文人们采集典故词藻之用。
其实一般人均能知道魏征基本上与这些书的编纂没有关系。主流观点认为《北堂书钞》为虞世南在隋秘书郎任上所编,而非在唐代所编。也没有材料证明该书编纂与魏征有关。如宋人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四云:“唐秘书监余姚虞世南伯施撰。其书成于隋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P423)对于这一点郭醒先生另有新说,认为是虞世南在唐代秘书监任上所撰(见《〈北堂书钞〉成书年代考论》,《社会科学辑刊》2010年第3期)。
至于说《艺文类聚》的编者,陈氏《直斋书录解题》同卷是这样著录的:“唐弘文馆学士长沙欧阳询信本撰。案:《唐志》令狐徳棻、赵弘智等同修。”最新整理的《艺文类聚》出版《前言》中称:
《艺文类聚》是唐代开国初年由高祖李渊下令编修的。下诏的年份,据《唐书》七十七《令狐德棻传》的记载为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唐书》一九八上《儒学?欧阳询传》记为武德七年(公元624年)诏修,乃是误以成书上奏之年为诏令修书之年。受诏参与编修的共十余人,今能考知姓名的有给事中欧阳询、秘书丞令狐德棻、侍中陈叔、太子詹事裴矩、詹事府主簿赵弘智、齐王文学袁朗等人。
领修该书的人,《前言》最终根据多种文献资料断定为欧阳询,由此肯定,《艺文类聚》的编纂与游先生《中国文学史》所提及的人没有关涉。
而《文馆词林》的编纂一事则更与该《文学史》所述三位相去甚远。根据多种文献资料考查,《文馆词林》是唐中书令许敬宗等奉高宗之旨编集的一部文学总集,共1000卷,分类编辑先秦到唐代各体诗文。宋人王溥《唐会要》卷三十六有明确的记载:“显庆三年(公元658年)十月二日,许敬宗修《文馆词林》一千卷,上之。”宋人王应麟《玉海》卷五十四也有类似的记载。另外,《新唐书》《旧唐书》均有相同的说法,无须赘述。事实上《文馆词林》编纂完之后的显庆三年(公元658年),魏征(公元580年—643年)、房玄龄(公元579年—648年)、虞世南(公元558年—638年)均至少先后过世十年以上,并且没有文献资料记载,他们参与其事。并且《文学史》还将《文馆词林》作为类书看待,似有不妥。从上述情况看出,只有虞世南主持编纂了《北堂书钞》,而魏征、房玄龄则与这三种著作没有关涉。
教材修订后编者校勘不严
语言方面的教材就存在这类问题。有些问题是在修订的过程中由于排版等因素影响,将正确的内容搞错了。如一部历经多年修订的著名学者领衔编撰的《现代汉语》(高等教育出版社版)教材前三版均正确,而2006年修订的第4版教材则至少有两处错误。如该书上册第46页舌面元音舌位唇形图将半高e[e]误标为ê[e]。这样的错误,反映出教材的修订需要更为细致认真的态度,尤其是重新排版的教材,要注意新出的错误或问题。本来出版者和编者是想借修订之机,从开本到装帧、版面等进行精美的设计,达到锦上添花的目的,没想到重新编排以后由于校勘上的大意,却造成了内容上的差错,反倒弄巧成拙。
有些教材虽然经过修订,有些错误已经改正,但有些尚未发现。笔者曾经针对一本《中国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版)教材就所发现的内容和文字差错提出过意见。修订后的第2版,笔者看到诸如介绍《史记》的人物刻画中谈到《苏秦列传》中刻画苏秦形象时,已经修改了。笔者曾经书面所提意见“苏秦富贵还乡,笑视兄弟妻嫂前恭后踞的变化,抒发对世态炎凉的感慨”,结果为“苏秦富贵还乡,笑视兄弟妻嫂前倨后恭的变化,抒发对世态炎凉的感慨”。这样一来,所用词语与人物前后行为才相一致,当然还修改了一个别字。但还有未能纠正的问题,如有些表述文字还存在用词欠准确的情况,在该《文学史》介绍《战国策》的文学成就时,说《战国策》在写人上“为以人物为中心的纪传体的成立开创了先例”,还有在介绍《左传》时又说:“我国古代史官文化十分发达,记载历史事件的叙事散文在散文史上首先成立。”笔者以为这两处的“成立”应该改为“创立”。
注释文字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同样是一部《中国文学史》教材,在经过了第2版修订之后,关于宋人“寇准”和“杨亿”的注释中的小差错仍未修改。前者称:“寇准,字平仲,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州人)。”按照现在地名,陕西省没有“渭州”县或者市。古代虽然有“渭州”一地,指现在的甘肃平凉地区,但与寇准故里无涉。而寇准则是渭南市这个“三贤故里”之一贤,因此,这里括号内的注释文字应该为“今陕西渭南人”。后者“杨亿”注释所言:“杨亿,字大年,建宁蒲城人(今福建蒲城人)。”全国县名有两个读音相同,且容易搞混的地方,即福建浦城县与陕西蒲城县,福建浦城县应该是宋代杨亿故里,而陕西蒲城县则是杨虎城的家乡,与杨亿无涉,因此括号内“今福建蒲城人”应该更正为“今福建浦城人”。
面对诸如上述教材中常出现的一些差错与不足,我们热切希望能够在教材的修订完善方面提出一些有益的措施。
一是要能够建立国家层面的教材修订完善制度。这个可以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制定,明确规定教材修订机制、年限、责任人等,并广泛征求意见,予以颁布实施。二是国家可以设立教材修订的基金,以资助和鼓励名优教材进行修订工作。三是有些教材编委会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成员,包括主编等,保持教材修订工作的前后衔接,使教材修订工作不因某位主编或成员的过世而终止。否则,修订完善工作成效不显著。四是教材编委会应该设立专门的教材使用意见征询联络员,使教学第一线反馈的意见或建议能够及时与编者见面,以便搜集汇总,届时将征求的建议或意见吸纳进去。教学第一线的意见也不一定非要以公开发表的形式见诸刊物。有些教材虽然教学一线的反馈意见提了许多,但最终由于未能反馈到教材的参编者那里,修订时仍未被采纳。例如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朱东润先生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作为高校文科“中国古代文学”课的主要教材,为各地高校所广泛使用。有学者就其上编第1、2册作品注释,提出30余条修正意见。然而从2002新版和其后的印次看不到修订完善的内容。
除了上述措施之外,我们认为在教材编者中提倡“闻过则喜”精神和胸怀也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面作为高校或者基础教育施教者,发现教材中有小的差错,及时反馈给出版社或编者很有必要,也不必大惊小怪或大肆渲染,更不能因此刻意攻击别人或侮辱人格。另一方面,编者也要有虚心接受的态度和容人的心胸,将各类反馈意见或建议及时梳理,有选择地吸纳到修订本里,使之更加完善,这样才能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作者单位:渭南师范学院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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