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未完成的民国私奔案

民国时期,大众媒体发达,公共事件主角与城市媒体持续性互动的情况时有发生,上海富家小姐黄慧如与男仆陆根荣的私奔案就是典型案例。
黄慧如本居于上海,曾就读上海知名的启明女校。父亲黄静之生前曾任北京电话局局长。家中仆人陆根荣来自苏州,已有妻室。1927年,黄慧如与苏州巨富贝氏订婚,但因种种缘由婚事告吹,据多方透露,婚姻未成背后的原因是黄慧如祖母的极力反对。
黄慧如因此伤心欲绝,更传闻曾试图自杀。陆根荣受黄慧如兄黄澄波之命不时安慰黄小姐,二人于1928年初开始暗生情愫。1928年7月末,黄慧如珠胎暗结。东窗事发后,黄澄波开除陆根荣。黄慧如不愿与情郎分离,二人遂于8月私奔至苏州。苏州警方应黄家请求,迅速抓捕陆根荣。1928年8月24日,吴县地方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陆根荣案,黄家指控陆诱拐其女并窃取大量珠宝首饰,陆根荣被判两年监禁。
此案得到苏沪两地媒体极大关注。上海《民国日报》刊发系列文章,盛赞黄慧如自我牺牲,不顾一切追求爱情,称其为“旧家庭中实行革命者”。黄慧如深受《民国日报》文章启发与鼓舞,立刻借助新文化的爱情与革命理念,将自己塑造成追求婚姻自由、逃离封建家庭的叛逆者,在《民国日报》刊发的公开信上表示“我毅然脱离家庭,愿为匍匐在家庭压迫下的女同胞作先驱”。与此同时,黄陆二人多次向江苏省高等法院提起上诉,但苏州高院法官在首次上诉审理中竟将陆根荣刑期加倍,无奈二人将官司上诉至南京最高法院。
1928年底,黄慧如离开苏州,搬到乡下与陆家人同住,但仍然遭遇传媒和各路访客滋扰。作为富家大小姐,黄慧如无法适应乡村生活,短短月余就已心力交瘁。她还曾对上海小报《福尔摩斯》记者吴爱花表示自己与陆根荣的关系纯属“冲动”,“实质上无爱情可言”。而在《黄慧如自述》中,她声称与陆根荣交往是因为与贝家婚约失败,而且并无其他社交机会。
1929年1月,黄慧如重返苏州,3月在医院产子。住院期间,黄慧如阅读了大量信件和媒体报道,原本以单身母亲身份抚养孩子的信心再次动摇。尤其是《生活》周刊刊载的社论与文章对黄慧如报以极大同情,并敦促其回归家庭生活。黄慧如也因此着手安排回上海家中居住的事宜。但3月21日,黄慧如抵沪后两日,忽传其因分娩并发症去世的消息。陆根荣则继续上诉,直至1930年6月方获自由。
媒体对这一事件的全程关注和持续报道,黄慧如本人多次向舆论发声,并因为媒体的不同说法而产生摇摆,都是这起私奔案与众不同之处。即使黄慧如去世后,这起私奔案仍然长期被关注和深入报道,甚至转化为文艺创作素材,以小说、戏剧和电影等形式呈现。晚清和民国时期的私奔事件极多,总能成为社会谈资,但当事人既是主角,也是大众传媒的“消费者”,多年后还在持续发酵并影响大众文化的私奔案,唯此一宗。
何其亮《情奔何处:一起未完成的民国私奔案》一书梳理了当时的报刊、戏剧、电影和小说等文本,还原了上世纪20年代末的民国新女性形象与命运,并以此私奔案为切口,探讨五四时期的新思潮、新词汇如何进入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再现时代急剧变化期的新女性困境与大众心理。
时代风潮和大众传媒,是审视这宗私奔案的两大维度。
“统一”建构下的女性主义风潮
黄慧如与陆根荣的私奔案,发生在上世纪20年代末北伐逐步胜利,国家渐趋统一的当口。新旧交替的时代背景,给此事件赋予了更多阐释空间。
黄慧如从小被封建礼教和家族规矩所束缚,在那个时代有着摆脱压抑的原动力,陆根荣就是她寡淡和局限生活中唯一的光。从这一点来说,二人的相爱和不顾世俗偏见的私奔,确实有着反抗礼教的一面。
黄慧如虽然在事件进程中不断摇摆,但最初确实展现了时代女性的能动性。可觉醒后难免有抉择、挣扎和无奈,也就是“娜拉出走之后”的问题。也就是说,黄慧如与那个时代的许多觉醒女性一样,一方面向往自由恋爱,有着挣脱父权的勇气,但另一方面又被传统伦理和世俗偏见所困。即使她们勇敢踏出第一步,又借助大众舆论发声,而一旦遭遇外界抨击,或是在没有求生技能的情况下遭遇现实生活的种种艰难,就会摇摆彷徨。换言之,仅有觉醒是不够的。这些一方面无法被传统宗族接纳,一方面又无法真正得到转型社会真正包容的女性,在经济、精神和身份认同层面都举步维艰。
《情奔何处》中阐释了这些女性所处的时代理论背景,她们所追求的自由,实际上早已被纳入一个并不自由的定义中。正如书中所言:“女性生儿育女的角色,常用科学或进化论来解释并合理化。最终,自由派女性主义与进化论相结合,产生‘进步论女性主义’,其理论假设为‘当女性个体自由地按照其本能的异性恋行动并为社会繁衍而选择到优秀男性时,人类社会与人种进化就会加快速度’。进步论女性主义强调女性的‘意志与情感’‘解放与主体性’以及‘自然进化与社会进化’等话语,最终于20世纪30年代为国民政府所采纳,成为其公共政策的一部分。”
在何其亮看来,“从无政府主义的反婚姻、家庭立场,到自由派女性主义的‘恋爱至上’观念,再到提倡家庭观念。这一时期成为女性主义理论发展与实践的重要转折点,主要原因是国民政府加强对个人干涉,以及社会对女性主义的整体态度转变”。
一次民国时期的流量事件
黄慧如与陆根荣的私奔案,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次超级流量事件。从媒体到大众娱乐,都将此案视为素材。除了媒体的跟踪式报道甚至章回体式报道之外,还衍生了大批小说、剧目、评弹甚至电影,连街头艺人和山歌也不乏此案题材。书中提到,小说如《黄慧如与陆根荣案》、连环画如《绘图主仆恋爱史》等都销量惊人,一些出版商甚至来不及排版印刷,直接以手抄油印本上市。传统剧目瞄准了“老派人价值观”,如《包公阴审黄慧如》就以包拯为“嘴替“,认为黄慧如自作自受。现代剧则有《可怜黄慧如》《黄慧如死后》等不断上演,剧场甚至随戏票赠送黄陆合影小照。1929年拍摄的电影《黄陆之爱》,由胡蝶饰演黄慧如,黄慧如死讯传出后,续集《血泪黄花》随之推出……学者魏绍昌甚至认为,蒋介石与宋美龄于1927年底举行的婚礼,都未能像这桩私奔案那样引起公众如此之大的关注。
私奔案的轰动,背后是民国时期上海城市文化的繁荣。正如书中所言,上世纪20年代,报纸、小说、戏曲、电影、流行歌曲与民歌、曲艺、唱片及街头表演等文化形式在上海迅速崛起,各擅胜场。
当时上海两大日报——《新闻报》与《申报》,日发行量均突破十万,而在20世纪初,二报发行量均不足一万。关于私奔案的章回体式报道,更是中国新闻史上的“独创”。书中写道,“自晚清以来,将新闻和故事缝合在一起炮制社会小说的文学风格,是中国新闻事业繁荣的直接产物。为此,阿英创造了一个新术语‘新闻文学’,以重申报业与小说写作之间的紧密联系”。
媒体和文化的繁荣,使得“丑闻”成为大众焦点。具体到此案,不同媒体、小说、剧目和电影,为了满足各自受众需求,塑造了不同的黄慧如形象,从“革命恋爱者”到“无助女性”,再从“意志薄弱的女性”到“追求肉体快感的不良女性”,甚至自相矛盾。事件也因此呈现了“新文化运动以后,公共领域如何利用特定事件,借助当时盛行的新思潮、新理论,放大和引导舆论,进而影响大众的思维与价值评判。而大众对事件的关注与讨论热度,则被转化为媒体的实际利益,相当于我们今日所说的‘流量’。”
这使得一起男女私情被不断渲染、重构甚至歪曲,黄慧如“到底是谁”“又为何如此”的真相,反倒无人在意。从这一点来说,黄慧如显然是“流量”的受害者。当时学者黄尊生就愤慨表示:“黄慧如女士者,所遇之事亦甚惨,而社会不闻有丝毫之举动,为之表同情,一般人只有拿其事作茶余饭后之谈话资料,其无聊者更利用此种事迹,编写肉麻之戏剧,藉他人之惨事,做机会以发财,可见中国社会是如何冷酷的。”
正如何其亮的慨叹:“当社会沉迷于理念交锋与情绪释放时,有血有肉的生命体验反而被消解。构建符号或抽象的人取代了探索与理解真实个体的人生经验。”
出狱后的陆根荣一直待在上海,1949年后靠卖馄饨为生,1975年去世。至于黄慧如生下的那个孩子,一直下落不明,据说陆家亲戚从医院抱走后将之送养,从此再无音讯。
这也是这起私奔案里最让人心酸的一个细节:这个孩子命运如何?能否顺利长大免于夭折?人生又有何际遇?他是否知道自己未曾谋面的亲生父母曾是新闻主角?
这一切都不得而知,从出生那一刻起,他的命运就被他人所决定,连漩涡中的母亲都顾不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