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在国内首家推行互联网仲裁后不久,广州仲裁委近日再度推出创新举措,制定并发布《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参考国际惯例简称为“广州标准”)。目前,作为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标准,作为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一大力举,“广州标准”已得到多家内地仲裁机构以及来自全球18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机构的共同认可和推广(法治日报2020年10月12日)。
互联网仲裁是指仲裁机构通过制定网络仲裁规则,搭建网络平台,接收与传送电子化仲裁文书,完全在线上举行开庭、质证、答辩等仲裁活动。相比传统诉讼方式和判决流程,互联网仲裁有不受地域限制、一裁终局、线上处理等众多优点,与目前消费金融、现金贷、信用卡等逾期标的小、逾期数量大等特点天然匹配。
互联网交易纠纷存在金额高、主体众多、地域跨度大、当事人分布广、电子证据为主、法律架构创新等特点。不同于机构仲裁,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的仲裁有新的理念和操作模式。各仲裁机构在互联网仲裁的软硬件要求、程序设计、电子证据认证等方面没有统一标准,不同法域、甚至国内不同地区的法院,在进行互联网仲裁案件的司法审查时也有理解不同的情况。
仲裁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国家对外开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互联时代,设立互联网仲裁委员会,专司受理互联网纠纷,通过云平台、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延伸到交易平台,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从交易阶段把证据固定下来,智能化处理交易纠纷,是一条可行路径。
随着“互联网+仲裁”的成熟运用并取得明显实效,传统的仲裁模式因具有司法成本高、审判周期长、处理数量有限等劣势,很难适应网络交易纠纷的解决。为了互联网仲裁的长远发展,以及互联网仲裁裁决在不同法域的顺畅承认和执行,制定共同认可的标准至关重要。因此,将目光转向了互联网仲裁的长远发展,探索互联网仲裁裁决在不同法域的顺畅承认和执行,致力于制定共同认可的标准,开启网络仲裁标准化的制定与实践已成为当务之急。
江苏省连云港市 吴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