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上有一个现象,从下里巴人到阳春白雪,最终往往落入烂书袋。
鲁迅在《门外文谈》里说:
东晋到齐陈的《子夜歌》和《读曲歌》之类,唐朝的《竹枝词》和《柳枝词》之类,原都是无名氏的创作,经文人的采录和润色之后,留传下来的。这一润色,留传固然留传了,但可惜的是一定失去了许多本来面目。到现在,到处还有民谣,山歌,渔歌等,这就是不识字的诗人的作品。
他在1934年2月20日给姚克的信中说:
歌,诗,词,曲,我以为原是民间物,文人取为己有,越做越难懂,弄得变成僵石,他们就又去取一样,又来慢慢的绞死它。譬如《楚辞》罢,《离骚》虽有方言,倒不难懂,到了扬雄,就特地“古奥”,令人莫名其妙,这就离断气不远矣。词,曲之始,也都文从字顺,并不艰难,到后来,可就实在难读了。
不止鲁迅这样说,胡适在《〈词选〉自序》中也说:
文学史上有一个逃不了的公式。文学的新方式都是出于民间的。久而久之,文人学士受了民间文学的影响,采用这种新体裁来做他们的文艺作品。文人的参加自有他的好处:浅薄的内容变丰富了,幼稚的技术变高明了,平凡的意境变高超了。但文人把这种新体裁学到手之后,劣等的文人便来模仿;模仿的结果,往往学得了形式上的技术,而丢掉了创作的精神。天才堕落而为匠手,创作堕落而为机械。生气剥丧完了,只剩下一点小技巧,一堆烂书袋,一套烂调子!于是这种文学方式的命运便完结了,文学的生命又须另向民间去寻新方向发展了。
四言诗如此,楚辞如此,乐府如此。词的历史也是如此。词到了稼轩,可算是到了极盛的时期。姜白石是个音乐家,他要向音律上去做工夫。从此以后,词便转到音律的专门技术上去。史梅溪、吴梦窗、张叔夏都是精于音律的人;他们都走到这条路上去。他们不惜牺牲词的内容来迁就音律上的和谐。
胡适1952年12月20日在纪念傅斯年逝世两周年的会上讲《傅孟真先生的思想》,说傅斯年也是这样看的:
他说:中国一切文学都是从民间来的,同时每一种文学都经过一种生、老、病、死的状态。从民间起来的时候是“生”,然后像人的一生一样,由壮年而老年而死亡。这个观念,影响我个人很大。说到这个观念,我们常常想起孟真贡献最大的就是他的思想。中国文学无论是小说、词、曲、诗,都是来自民间,慢慢的才跑到上层,影响到士大夫阶级。但到了士大夫手上以后,就慢慢的老了,死了。
古人的作品能够留传到今天的,大都是一些杰出的文人的创作。经过长时间的淘洗,那大量的“不识字的诗人的作品”,今天已经无从看到;对于文学的新形式都是出于民间这一点,也难以确说了。
使鲁迅胡适们没有预料到的是,现在已经有了实物为证:当年的文物工作者萧湘先生1978到1979年在发掘长沙铜官窑遗址的时候,发掘出了不少破损的瓷器,可是在那些瓷器上面题写有诗作,其中有一些是有名诗人写的,更多的是不知名作者的作品了。萧先生觉得,这些诗,是货真价实的唐诗——唐朝人创作、摩写、烧制在唐代瓷器上。于是细心整理,辑成《唐诗的弃儿》一册。这就是文学史上这一个公式的铁证。
这是一本新发现的唐诗集。其中多是清新可喜的五言绝句。也有七言、六言的,当时很少;多有很高的格调。读者自会欣赏,无需我举例了。
有一个问题:诗中的用字,有些似乎不及后来的规范,是不是错别字?例如“霞珠不直钱”一句,“霞珠”当是“瑕珠”。指有瑕疵的珠子,“不直钱”当是“不值钱”,这里是不是错了字?关于这个问题,胡适有一个很好的解释,他1960年11月20日复苏雪林的信中解释《红楼梦》抄本的别字问题的时候说:
所谓《原本》,都不过是随写随雇人抄了去卖钱换粮过活的抄本;所谓“别字”,也往往是白话文没有标准化的十八世纪的杜撰字,我们不可拿二百年后的白话文已略有标准化的眼光去计量他们(例如“下凡造历幻缘”,“造”字后人多作“遭”,但我们不必把“造”看作别字。“熨斗”作“煴”,“忒”作“特”,“打官私”,也不是别字。又如“名公”作“明公”,“拭泪”作“试泪”,可能是抄手之过)。
比《红楼梦》更早了一千年的唐诗难道不应该这样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