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
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这一战略写进党章。乡村振兴战略成为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之后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新的重大战略,已经成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纲目、总遵循、总抓手。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治理有效”,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方方面面,是一项关系民族伟大复兴的宏大课题。因此,乡村治理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之中的重要内容很值得进行深入研究。近日,广西师范大学贺祖斌教授担任总主编,组织广西师范大学一批长期从事农村问题研究的学者围绕广西的乡村振兴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地研究,出版了《广西乡村振兴战略与实践》(十卷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出版)。其中分册《广西乡村振兴战略与实践·政治卷》 是对广西乡村治理研究的又一新作,有助于深化乡村治理问题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研究。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从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长远大局出发,准确理解我国城乡关系变化新特征,深刻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规律,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和国家“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标志着我国农业农村的改革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治理。“乡村治,才能国家安;乡村治,才能天下治”。因此,中国之治,首在乡村之治。实现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是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该书特别强调,乡村治理改革是农村改革的关键领域,也是国家治理、基层治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没有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就不会有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立足广西区情,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是该书研究的一大特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该书提出,立足广西区情,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走“三治结合”的乡村善治之路。其中,自治是根本,法治是保障,德治是基础。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根本上解决好“三农”问题,必须始终坚持党管一切的原则。以此为指导,该书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乡村治理的根本保障。必须把农村基层党组织治理与乡村治理、村民自治与乡村治理、乡村治理中的“德治”与“法治”结合起来。既要传承发展我国农耕文明中的优秀传统,形成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又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乡村治理的主体是亿万农民。研究乡村治理,首先就必须回答“新时代如何完善村民自治”。众所周知,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村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是亿万村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的伟大实践。广西是中国村民自治的发源地,可以说,广西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就是国家村民自治发展历程的缩影。作为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村民自治”,为何在上世纪80年代初广西这个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民族地区首先出现?究竟是缘于偶然,还是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学术界对这一问题颇为关注也多有争议。该书运用政治社会学和政治生态学的理论与方法,从当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制度环境因素和国家推进民主化进程所带来的国家与社会适度分离的时代因素,以及壮族乡村都老自治传统的历史文化因素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地回答,澄清了学界多年关注的理论难题,体现出了学术研究的创新性。
没有乡村治理现代化, 就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乡村治理不仅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持久的工作。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意味着我国农村社会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也意味着乡村治理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该书立足广西村民自治的生动实际,坚持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在历史地考察了广西村民自治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村民自治在广西首先缘起的原因,重点回答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农村后备政治精英培育等影响未来乡村治理的几个关键性问题,表现出了学术研究的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