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对灾害的理解,基本上是在现代自然科学的框架下展开的。以这种科学的灾害观去研究历史时期的灾害,通常大大缩小了灾害的范围及其与社会关联的广度和深度;在传统的灾害观亦即以天命论为核心的灾异观看来,并非只有自然界的异常变化导致的破坏才是灾害,也并非导致物理性伤害的现象才是灾害,而且即便是所谓的“天灾”,也主要是人类自身德性有亏或不当言行引起的天怒,因而所谓的“天”只是担负着灾害发送者的角色。我们需要把被现代科学遮蔽的长期以来被视为“迷信”而痛加挞伐的“神魅”还给过去,同时又要用历史化的眼光揭示这种“神魅”是如何在后来的历史中被泛化,被遏制,被祛除,以及有可能的话又是如何被复兴的。只有还“魅”于历史,才能真正理解历史;也只有复“魅”于当下,也才有可能去直面充满不确定性的未来。
(详见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