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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20年03月04日 星期三

    《职员录》里的北洋史

    冯立昇 《 中华读书报 》( 2020年03月04日   09 版)

        《北洋政府职员录集成》(109册),清华大学图书馆编,冯立昇主编,大象出版社2019年8月第一版,54500.00元

        清华大学图书馆收藏的《职员录》

        北洋政府印铸局所编《职员录》是北洋政府时期全国政府机构在职文武官员的名册。为了掌握文武官员和职员的动态信息并满足办公、联络的需要,北洋政府延续了清朝编印《爵秩全览》《职官录》的传统,由印铸局调查编纂《职员录》,并排印、出版发行。从民国元年十二月编印第一期《职员录》开始,之后基本上按阳历每年分为四期编辑刊行。北洋政府时期是中国社会发生巨变的时期,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军事制度到政府部门的设置、官员的结构组成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职员录》汇集了北洋政府时期的官制、官规资料和政界、军界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主要人物资料,对研究北洋政府时期的历史人物、政治人事制度、官僚与军事组织体系以及教育、科学等事业机构设置,均有重要的文献史料价值。

        清华大学图书馆从民国初年开始就重视清代《爵秩全览》《缙绅全书》和民国《职员录》等全国性官员名录的收藏、搜集与采编,保存至今的清代缙绅类书籍及民国初期的《职员录》,多达三百余种,颇具规模。2008年,我们在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支持下,曾与大象出版社合作对馆藏的清代缙绅录进行了整理和汇编工作,出版了《清代缙绅录集成》,在学界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而清华馆藏北洋时期的《职员录》,数量可观,文献价值突出。其中早期的《职员录》,为当时入藏清华的珍贵藏本,如民国元年第一期内封和封底上盖有“清华学堂”印,封面上有“文案处”和“清华学校图书馆”印;民国二年第一期封面上有“文案处”和“清华学校图书馆”印;民国二年第二期封面上有“北京清华学校文案处”和“清华学校图书馆”印。因《职员录》在当时是时效性很强的特殊资料,新的一期出版,旧的各期往往被废弃,保存下来的不多。而民初的兵燹水火,更使其失易聚难,目前海内外图书馆收藏数量很少,即使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等重要藏书单位的藏量也颇少。为了能够方便更多的学者利用这批文献,我们再次与大象出版社合作,对馆藏《职员录》进行整理汇编,影印出版了这套《北洋政府职员录集成》(以下简称《集成》)。

        一、《职员录》的内容与特点

        《集成》汇集了从民国元年至民国十三年间连续编排发行的《职员录》,它比较完整地反映了北洋政府时期从中央到地方政治、经济、行政、地理区划的变迁。《职员录》的编印依据是民国元年十月十三日政府公布的《职员录条例》:“《职员录》以京外职员之得任命及各官署委任等员均由印铸局调查、编纂排印成书,每年按照阳历分四期出版,以三个月为一期。……凡职员之任免、迁调以政府公报及国务院铨叙局文报为据,每届出版前一月,由印铸局将所编纂《职员录》之草本分送各官署调查,其有与草本不符者,由该管官署粘签注明,复送印铸局照改。”由此可见,《职员录》由当时中央政府的专门机构“印铸局”编纂刊行,具有相当高的权威性和准确性。通过翻检不同年份和季度的《职员录》,可以较为全面和准确地了解当时政府机构及官职的设立、裁撤、合并和分置等变化以及中央与地方人事动态等全貌信息。

        《集成》共计109册,前101册收入民国元年至民国十三年历年的《职员录》,其中民国元年(1912)一期(仅刊行一期),民国二年至五年每年四期,民国六年三期,民国七年至十二年每年四期,民国十三年(1924)第一期,包括了从民国元年第一期到民国十三年第一期连续出版的每一期《职员录》。后8册为附录部分——作为补充史料,收入了北洋政府印铸局前身清末内阁印铸局编辑出版的宣统三年(1911)冬季的《职官录》和宣统四年(1912)春季的《职官录》,另外收入了由荣録堂刊行的民国元年(1912)夏季、洪宪元年(1916)春季的《新定官制缙绅全书》,以及由印铸局在民国六年(1917)三月刊行的《职官任免年月表》。

        《职员录条例》规定,“凡官制官规及于官吏有关之各项法规择要编入”,同时“职员录之目次依中央及地方官制分别编纂”,因此《职员录》每期内容分为大致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其一是总体的官制、官规或者法令;其二是中央机构及其官员名录;其三是各省机构及其官员名录。名录编排方式按照官制规定依次排列,列出每位在职人员的官职、姓名、字号、籍贯等信息。

        最初编印《职员录》时,官制尚未完备,以后逐渐齐备,并且随政府制度的变化而改变。以《职员录》第一期为例,“官制”部分收录了当年公布的“国务院、国务院秘书厅、法制局、铨敍局、印铸局、蒙藏事务局、临时稽勋局、法典编纂会、各部通则、外交部、内务部、筹备国会事务局、财政部、陆军部(附职员表)、海军部(附职员表)、司法部、教育部、中央观象台、农林部、工商部、交通部、参谋本部、陆军测量官、国史馆”等24部官制,因外省官制尚未公布,地方官制、官规内容暂缺。值得关注的是,中央观象台和国史馆这两个科研、学术机构都在最初颁布的官制之中。

        《职员录》所收录的官制包括了新颁布的中央政府各部门及所属机构和军队的官制,内容详尽,对政府机构的职能、编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民国三年一月,袁世凯下令解散国会,五月公布《中华民国约法》废止了临时约法和责任内阁制,废弃了国务院官制,改设总统府政事堂。民国三年《职员录》第一期官制首项内容也由国务院官制改为大总统府政事堂官制。北洋政府在民国三年五月公布了省官制、道官制和县官制,《职员录》从民国三年第二期开始收录了省、道、县等地方官制,第三期又加入了巡按使公署附设军务厅官制和县佐官制。民国三年第四期《职员录》又收了当年十月颁布的京兆尹官制。到民国五年,《职员录》第一期收录的中央和地方官制多达五十一部,但从第二期开始不再收录官制内容,仅保留了官规、法令方面的内容。

        中央机构官员名录是《职员录》的核心部分。以民国元年第一期为例,包括中央的参议院、国务院、法制局、铨叙局、印铸局、蒙藏事务局、临时稽勋局、法典编纂会、外交部、驻各国使馆、内务部、筹备国会事务局、财政部、陆军部、海军部、司法部、教育部、农林部、工商部、交通部、参谋本部、国史馆、大理院、总检察厅、京师高等审判厅检察厅、京师地方审判厅检察厅、京师初级审判厅检察厅、税务处、各关监督、步军统领衙门等机构官员的名录,包含了具体人物的官职、姓名、籍贯等信息。此后,政府机构及官职新设、裁撤、合并的情况比较普遍,《职员录》内容随之有所变化,同时其编排也呈现出更加细化的态势。最初几年的《职员录》只开列官职、姓名、籍贯,从民国五年第四期开始,许多官员添注了字号信息。

        《职员录》各地方官员名录,主要是分省开列各地职员。初期尚不齐备,只是一个“各地方职员表”。并在表后说明中指出:“现在外省官制尚未公布,仅就现在任命各职员暂列此表,以附职员录之后。”因民国三年省、道、县官制公布,从民国三年《职员录》第二期开始,官员名录包括了“内官”和“外官”两个部分,内官部分为中央机构官员名录,外官部分为地方机构官员名录。从此“各地方职员表”被内容更为详实的“外官”名录所取代,《职员录》形式和内容逐渐完备。

        二、《职员录》的史料价值

        《职员录》是按年、按季度编辑出版的具有档案性质的官方连续出版物,动态反映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治、行政、军事、教育与文化机关和机构发生变化的情况,所载信息具体、全面,是研究民国初期的机构及其演变的重要史料。以机构史研究为例,《职员录》不仅可以补充和印证一般历史文献的记载,也包含了不少可供发掘的新史料。如前面提到的中央观象台,是中国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官方天文与气象科学机构,《职员录》包含了中央观象台早期的重要史料。中央观象台在民国政府建立之初即受到重视和关注是有其原因的。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后, 于1912年1月2日正式通电各省都督:“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1912年2月,内务部将编撰的民国新历书颁行全国。但由于编撰时间仓促, 新历书多有错误, 受到各界的批评。不久, 南北议和, 临时政府北迁。“颁历授时,事属要政”,编制颁行新的、更权威的历书自然也成为民国政府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教育总长蔡元培非常重视编历工作,立即着手安排接收、裁撤清朝留下的天文观测与编历机构钦天监,同时筹建新的天文观测与编历机构,命名为“中央观象台”。蔡元培于民国元年6月委派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疆理司司长且精通天文学的高鲁为台长。高鲁上任后,立即开始工作,当年编出了《中华民国元年历书》和第二年的历书。此后,北洋时期每年所用的新历书都由该机构编制和发行。《职员录》收录了中央观象台的官制和建立初期历年职员的名录,有重要的史料价值。由官制可知,中央观象台掌观测天文、纂修历书并鉴定观象用器械。设有天文科、历数科、气象科和磁力科,其四科专业人员编制均为技正1人、技士5人。由《职员录》可知,刚建立时,其中仅有负责编历工作的历数科开展了工作,且专业人员一直保持有5至6人,基本能满编制运行,因此可以完成编历任务和相关工作。对比历数科人员名录和宣统四年春《职官录》中钦天监衙门人员名录,可以发现,历数科的两名技士郭世钧和阎兆祥在宣统年间都是钦天监时宪科的博士。虽然该科的人员几年来一直有变动,但郭世钧和阎兆祥没有变动,直到民国十三年两人仍在历数科任职。稍后建立起来的气象科,编制一直未满,直到民国十三年也只有3名专业人员。而天文科和磁力科长期未能建立,直到民国十三年,人员全部空缺。《职员录》提供了中央观象台的详细史料,可补相关著述的不足。《职员录》的内容也反映了重大政治事件的影响和政局变化,袁世凯称帝、护国运动对北洋政府机构的变动均有直接影响,从《集成》中也可发掘有独特价值的相关史料。

        《集成》更是研究清末和北洋政府时期人物的难得史料,它收录人物范围之广、之全,都是其他类型的人物资料无法相比的,既包括高层官员的信息,也包括中下层官员的信息。尽管提供的每一个人的资料比较简略,但记载的官职、籍贯都是其人生履历中的关键性资料,这些信息在其他类型的资料中往往难以获得。许多清末民初人物的史料后来大都佚失了,而在《职员录》中有幸被保存下来。此外,《职员录》还具有工具书的性质,如知道某个人某一时期做过何官,但不知其籍贯、字号,多可从中找到答案。由北洋政府印铸局统一编印的《职员录》具有官方性质,其人物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都很高,对于考订人物生平履历,常常有其他资料所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举例略加说明。

        唐才质是维新运动和辛亥革命人物,清末自立军领袖唐才常的胞弟,但鲜有人知其在民国初期的生平履历。由民国二年第四期《职员录》可知,当年唐才质接替林文庆出任署驻泗水领事馆领事。查民国三年四期和民国四年一至三期的《职员录》,唐才质均在署驻泗水领事任上。但在民国四年第四期《职员录》(出版于当年十二月)中,署驻泗水领事已由王树善接任。民国五年、六年之交湖南省长谭延闿曾致电大总统和总理,保荐唐才质“准以道尹存记录用之”,电文称唐才质“前因反对帝制解职”。可知他因反对袁世凯称帝而被解职。又据民国六年三月出版的当年第一期《职员录》记录,唐才质当时已出任内务部秘书。据民国七年第一期《职员录》(当年一月出版),他不久即调署江西赣关监督署监督。唐才质之子唐复南所写《回忆先父唐才质》一文(载《长沙文史资料》1991年第11辑)对其生平有较详细介绍,其中讲到在1915年唐才质因反对帝制被袁世凯革职,并称“先父归国后于国民政府外交部任职,1937年抗战期间始卸去外交部委员会委员职责回湘”。但对唐才质归国后在内务部和江西任职经历完全没有涉及。学者郭存孝对唐才质进行过专题研究,他通过查阅刊登在《东方杂志》上的《民国职员表》和职官任免令,了解到唐才质担任过驻泗水领事、内务部秘书和署理赣关监督等职务(参见郭存孝《清末民初职官名录》辑录说明)。鉴于《东方杂志》所载清末民初职官表的史料价值,郭存孝从该杂志中辑录了相关资料,整理影印成书《清末民初职官名录》(1908-1919),由中华书局于2011年出版。比较不同资料来源,笔者发现《职员录》关于唐才质履历信息更为全面和准确。如《东方杂志》所载民国三年职员表,在驻外公使领事表中将唐才质错印为“唐才贤”,其在民国五年职员表中虽将泗水领事的名字更正为“唐才质”,但信息明显有误。《东方杂志》所载民国五年职员表,特别注明了信息的时间下限:“本表所列以民国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为限”。但民国四年第四期和民国五年第一至四期《职员录》之外交部职员名录,署驻泗水领事均为王树善(字杉绿,江苏上海县人)。而《政府公报》相关内容与《职员录》高度一致。民国四年十月十三日《政府公报》(第一千二百三十二号)载有外交部饬第四十九号: “驻泗水领事唐才质即开缺回国,遗缺派王树善署理。此饬。外交总长陆徵祥。”饬令签署时间为“中华民国四年十月九日”。说明从民国四年十月九日开始至民国五年十二月,驻泗水领事一直由王树善署理。另外,在荣録堂刊洪宪元年(1916)春季的《新定官制缙绅全书》中,驻泗水领事为唐才质,说明其所载信息与《东方杂志》职员表同样有误。

        《职员录》对研究人物的生平也可发挥特殊作用,能够订正某些讹误。清末民初人物谭启瑞,是云南巡抚谭钧培三子,光绪十八年(1892年)壬辰科进士。他与清末民初著名学者王闿运曾有密切交往,他在王闿运的诗集《湘绮楼诗文集》和日记《湘绮楼日记》中都多次出现。民国元年王闿运被袁世凯任命为国史馆馆长,在民国三年正式赴京上任后,王闿运邀请谭启瑞到国史馆任职。有记载称谭启瑞做了国史馆副馆长,此说法被一些学者采纳,如主编《湘绮楼诗文集》和《湘绮楼日记》的著名学者马积高就采用了此说。马先生在王闿运的诗所作笺中对谭启瑞的生平进行了考索:“谭兵备,名启瑞,字芝云(《日记》亦常写作‘芝昀’),贵州镇远人。光绪十八年(壬辰,一八九二年)进士,曾为翰林编修。据《日记》,谭盖于光绪三十二年莅衡州兵备道任,宣统元年入觐返湘,移权劝业道,次年一度摄藩篆。其人能诗,与湘绮多有唱和。辛亥革命后,谭往来长沙武汉间。民国三年,湘绮应袁世凯之招北上,谭亦同行。湘绮离京时谭为国史馆副馆长,其后未详。”在民国三年第二至第四期《职员录》的国史馆职员名录中,均有谭启瑞的名字,但职务一直是纂修。而从民国四年第一期开始,《职员录》国史馆的名录上,再未出现过谭启瑞的名字,说明谭并未担任过国史馆副馆长。而民国四年的三月一日《政府公报》(第一千九号)载“大总统策令”内容如下:“国史馆呈纂修谭启瑞现奉发往山西任用,请免去本职等语,应照准此令。”此令下达时间为“中华民国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此后谭启瑞赴山西任矿务局总办一职。查民国四年第一期《职员录》,可知当年确实增加了副馆长,此人为王闿运的学生杨度,两人都兼任参政院参政。

        《职员录》反映的杨度在国史馆的任职经历,可进一步说明其时效性和准确性。民国四年全部四期和民国五年第一期的《职员录》,均载杨度为国史馆副馆长。到民国五年第二期的《职员录》中,杨度的名字确实印在国史馆副馆长下面,但其姓名和籍贯被白纸贴条遮盖。此时洪宪帝制已失败,杨度作为实行帝制的“要犯”被通缉,被革职是自然的事情。尽管王闿运在上一年已离京返湘,但其馆长一职在他去世前却得到保留。王闿运病逝于民国五年十月二十日,当年九月刊行的民国五年第三期的《职员录》中,仍载他为国史馆馆长。在民国五年第四期和六年第一期的《职员录》中,国史馆馆长均为空缺。民国六年四月段祺瑞以国史馆“成绩未彰,近更主持无人,形同虚设”为由,将其暂行停办。后交由教育部接收,教育部则以北京大学下附设国史编纂处的形式继续相关工作。民国八年,北洋政府国务院又以该处附属于北京大学“不足以昭郑重”为由,将其收归属下。从民国八年第四期的《职员录》开始,国史编纂处作为国务院附属机构重新被收入其中。

        就同类书影印出版而言,除了单册的《清末民初职官名录》出版物外,凤凰出版社于2016年出版了成规模的《民国职员录汇编》,共计30册,主要收录1927~1948年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部分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及部分学会、协会的职工名录二百多种,记载员工的职务、姓名、别号、年龄、籍贯、住址等信息。其中属于全国性文武官员名录,只有民国十九年南京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所编《职员录(第一期)》一种。而其“例言”称:“本期因京外各机关多未将最近职员名册送局,无从编辑,致难准时出版。现为供给各方需要起见,特先编印本编。本编以京内各机关为限。”说明《职员录(第一期)》也仅为京城内各机关职员之名录。《北洋政府职员录集成》共计109册,全部是全国文武官员名录,且时间断限为民国元年(1912)至民国十三年(1924),与《民国职员录汇编》时间上不交叉,内容不重合,可补其缺少北洋时期职员录资料之不足。

        综上所述,已可略知《集成》的重要史料价值。随着《集成》的公开出版和发行,相信不同领域的学者和读者会从中发掘出更多有价值的新鲜资料。(冯立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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