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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9年11月06日 星期三

    “法家学说与中华法系”学术研讨会成功召开

    周豪杰 《 中华读书报 》( 2019年11月06日   15 版)

        10月26日至27日,由西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家学说与中华法系”学术研讨会暨中国先秦史学会法家研究会第二届年会在重庆举行。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40余位学者与会。会议立足于文献,援引古今中外学术资源,对法家思想内涵进行了深入挖掘,对法家思想在古代中国的社会实践进行了研究,对法家思想的当代价值进行了积极探索。

        认识法家思想的当代价值

        法家思想兴起于社会动乱之时,法家人物以扶危救世为志向,以变法强国为进路,创立学说,用力实事,管仲治齐,免华夏于“左衽”,商鞅强秦,复海内为一统。秦亡以后,法家之名虽息,然法家之理未亡,每有变局,即为学者所注意,引以为振弊良方,诸葛亮、王安石、张居正强国之策,皆合于法家之旨,故明儒周孔教言:“韩非子之书,世多以惨刻摒之。然三代以降,操其术而治者十九。”清季以来,西学东渐,梁任公举“中华法系”之名目以回应西方法系之说,后之学者承其学路,用功于此,然所注意者多儒学与法系之关系,而于法家学说之影响,尚有所阙。有鉴于此,探求法家思想在历史和当代的学术价值,已成为法家研究的重要课题。

        通过多次学术研讨会的交流和法家研究会的积极宣传,法家思想的正面价值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认可。山东大学教授武树臣提出法家学术的核心是依法治国,对于法家思想的价值探求,应当从历史实践、制度效用、法治精神三个方面深入,法家思想在秦国终止乱世、统一天下的过程中起到了主导作用,秦以后中国古代两千年社会的维系离不开法家制度,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今天,更不能忽视法家思想中的法治精神。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徐克谦认为先秦法家包含了丰富的法治公正思想,韩非子所提出的通过制度限制权力,以契约关系处理君臣关系,公私分明,杜绝以私害公等思想,在今日仍有借鉴意义。河南大学贾坤鹏对韩非的正义思想进行了解读,认为韩非与先秦诸子都有“各得其分”这一共同的正义观念和理想,“各得其分”的正义指向的目标是和谐,正义的和谐体现在关系中而非某个主体身上,韩非主张以交换为原则,通过法术来实现其正义理想。

        了解历史进程中的法家

        法家思想与中华法系的关系,需要回到历史中细致探索。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宋洪兵以梁启超为例,论述了法家思想在近代中国的变革中的呈现。梁启超阐发了国家力量在社会秩序实现过程中的不可或缺,意识到法家以国家利益和民众利益为追求,并且主张限制君权,梁启超的法家观对法家思想的价值予以了正面肯定。梁启超对法家思想的认识和解读是以国家主义为根柢,法家学说对梁启超而言是一种学术资源而非是指导思想,随着梁启超由国家主义转向世界主义,对于法家思想的态度也转变为批判和反思。法家学说对于梁启超政治思想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影响,同时,法家思想也借由梁启超而与当代政治学说产生联系,并成为后来学者解读和研究法家思想的研究路径。

        西南大学教授赵明从法家人物的历史形象入手,以司马迁与韩非为研究对象,从历史处境、命运际遇、思想异同切入,指出司马迁之所以将老庄申韩合为一篇传记,一方面是为了陈述韩非思想的历史内涵和其生成的逻辑进路,另一方面是在礼乐文明大转换的背景中对韩非思想的命运予以呈现,其背后的意图是要说明韩非思想是连接战国制度与西汉政治的桥梁。

        清华大学副教授黄振萍以张居正为例,考察了在“儒表法里”的历史背景下,其明面上的法家学派又是怎样与当时的学界发生关系的。张居正的改革措施有许多是法家所特有的主张,如改良官吏考核制度,而其自述忘家殉国之志,与商鞅的历史形象正相吻合。张居正执政虽与法家相合,却自称其为依循孔子之道,不愿标榜为法家,而当时及后人的评价,则多将其视为法家以批判之,这种现象背后隐含的是对法家的污名化重构,这种认识,并不是对法家学说的本质主义的理解,而是在儒家立场下,出于设立负面榜样的目的,而对法家进行的他者化处理。

        中山大学博士生杨基炜以秦始皇刻石为研究材料,发掘出七篇刻石文背后所隐藏的秦代政治思维的发展。七篇刻石文都遵循着以功证德的基本格式,但在论述逻辑方面,存在着从宣扬天命、孝道向称颂秦法这一转变。在秦法与秦德的关系塑造中,法成为了整个国家和每个个人所依循的标准,法的产生是圣人察道的结果,法的时空局限性被打破,成为秦朝永久存续下去的依凭。

        深入研究法家学说的思想内涵

        法家思想的当代价值,要求我们重回文献,深入研究法家学说的思想内涵。复旦大学教授白彤东对荀子和韩非的人性论关系进行了对比分析,其首先从学术方法入手,指出思想史研究不应过度迷信师承关系,而要注重考察思想本身的异同,避免陷入以师承关系论思想相近,又以思想类似证师承存在的循环论证中。就二人思想而言,其认为荀子和韩非二人的人性观,都具有普遍性,人性的内容都可概括为好利恶害;但是除范围和表达上的相同以外,两种人性观在本质上有所差异,在社会影响方面,韩非较荀子更为乐观,韩非在思想中为善性留下了空间,认为人性并不一定会导致动乱,而荀子则认为人性本身不包含善端,对人性的顺从会导致争乱;对于道德养成,荀子主张化性起伪,注重培养善心,而韩非则对于善的培养持否定态度,不认为有此必要和可能。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威威对韩非思想中的道、理、气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释。道是规律、法则之义,理是物之制,是形体上的规定性,理以道为根据,但是理具有独立性,道只有通过理乃能在万物中发挥作用;韩非所谓的气与诸子所谓精气相同,气的概念可以填补从道到生成万物之间的空白,道生万物即为气化,德、仁、义、礼四个概念通过气与道相连,这也是外在之道进入个人之内的进路。以理释道和以气释理,为实践层面的内在体道和向外知理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

        台湾政治大学教授詹康对韩非的道论进行了深入解析,提出韩非所主张的道实质上是无,并且韩非的道无论贯穿了他的参验思想、道理思想、天命观念、圣人形象。参验过程中的公正性正是以道无为依据;因为道无,故而道不制物,由此需要提出理这一概念来填补道与具体事物之间的空白;天之道即是道无,圣人之所以为圣人,正因其以道无为本。

        自中国先秦史学会法家研究会成立以来,法家研究的影响日益扩大,此次学术研讨会,汇集了学界诸多优秀学者,学术关注的视域宽广,学术研究的方法全面,学术讨论的内容深刻,显示了法家研究的欣欣向荣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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