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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9年10月23日 星期三

    有声书不是“版权抢劫”的法外之地

    《 中华读书报 》( 2019年10月23日   08 版)

        去年才因盗版内容公开道歉并承诺自查,今年同样的情况居然再次发生——作家曾鹏宇日前在微博上怒怼喜马拉雅,痛斥自己今年4月份刚出版的新书《远离迷茫,从学会赚钱开始》,未获任何授权,盗版的免费有声书全本,却在喜马拉雅平台上肆意传播,且不止一个版本。(据9月27日《南方都市报》)

     

        正版的不要,盗版的可以有,这样的版权保护承诺,如果不是开玩笑糊弄人,还真不好理解。《著作权法》第40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一个做知识付费生意的平台,最该懂得对作者权利的尊重,用户上传有声书,可以辩解不懂法,但平台审核绝对不能诡辩不懂法。

     

        从实体书到电子书,再到有声书,盗版侵权乱象,始终阴魂不散。这种不负责任的“拿来主义”,严重侵犯了作者的权益,偷走了他们的作品,偷走了他们的权利,更偷走了他们的财产。如果说盗版书商大多是散兵游勇,喜马拉雅上的盗版有声书,则简直如入无人之境,多如牛毛,堂而皇之。本来都是有著作权的他人作品,到这儿仿佛都成了无主的公共品。

     

        有声书盗版侵权泛滥,作为背后受益者,喜马拉雅难辞其咎。做的是知识付费生意,却不肯对原创者付费,满足于薅作者的羊毛,赚自己的流量。即便是新兴领域,也不能如此野蛮生长,因为法治社会,不能允许任何法外特权。

     

        未经作者授权,公然将他人作品不断搬运到自己的平台,本质上是对他人著作权财产性利益的“抢劫”行为,绝不是一个“避风港原则”就可以搪塞过去的。为此,一方面,要调动著作权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著作权保护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该怼的要怼,该告的要告;另一方面,监管部门更要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相比让作者以一己之力,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去对抗大公司的法律团队;保护知识产权,繁荣文化创作,其实更有赖于监管部门更多发力。对于一而再、再而三无视作者版权的平台,监管部门很有必要介入调查,不仅着眼于个案,更放眼于整体,大幅提高平台盗版的违法成本和惩戒力度。近年来,喜马拉雅版权纠纷不断,却依旧我行我素,到底是技术上有难度,还是利益上有考量,被侵权的作者想要一个说法,监管部门也有必要去追问。

     

        有声书不是无主之物,音频平台更不是法外之地。让违法更有痛感,正义才能更有保障;让监管更有力度,权利才能更有尊严。安徽省合肥市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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