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日子,网上两则有关读书的新闻,引起了我较多的思考。
一则是:山东大学文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丁安琪平均每天读书8小时、一年读书600余本,因其读书量惊人而走红校园,被老师和同学们称为“图书馆女孩”。丁安琪告诉前来采访她的记者说,就读于现当代文学的她每天用来读书的时间平均不少于8小时,目前正在研究著名作家巴金和萧红的作品,每天至少精读两本巴金的作品。
另一则是:南京有一位罗老师,“一年读书215本”,平均“三天读两本书”。
说实话,看完这两则新闻,我首先的反映是惊奇:天呐,这神速!其次是羡慕和佩服:平时我也自诩为读书人,每日里手不释卷,甚至时常还以读书多为豪、为傲,可要和这两位“读书人”比一下,那简直就是云泥之别啊!
继而再往下想,但是——鲁迅先生曾说过,凡事就怕这“但是”——却不是那么回事了,我却不敢钦佩也不愿意再盲目苟同以上这两位的行为了。
为什么呢?
很简单,我们读书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应用,“学以致用”是也。也就是说,通过阅读、通过用学习的方式掌握知识、累计经验,从而为工作、为生活服务。但是——又一个“但是”——以上两位,一位平均两天读一本书、一位平均一天读两本书,以如此的速度去读书,如何能够做到思考、消化,进而吸收呢?去头掐尾,以中等容量的书来论,一本书应该在15万字左右;再说研究生丁安琪,平均每天阅读两本书,也就是30万字左右,这本来已经令人不可思议了,即使用“一目十行”来形容其阅读状态,恐怕也不为过吧?而且,丁研究生说还要“精读”,而且,还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如此,我觉得,此行为只有用“超人”才配,一般人定是难以做得到的。
以此事衍生开去,我们有些人做事情总是好大喜功,总喜欢用极端的方式、或者另类的方式去博人眼球,因此,时不时我们总能听到些超出大家正常思维范围的事情:某人可以一口气吃下几斤玻璃渣子,谁谁谁能够和几千条毒蛇同眠一晚,哪家糕点厂在中秋节时做了一块重达一万多公斤的巨大月饼,哪家制鞋厂做了一双高达几层楼房的鞋子……这些事情,除了会引起短时间内非正当途径的广告效应外,又能带给社会哪些正能量呢?又能让人们从中得到哪些有益的启示呢?
话又说回来,丁研究生与罗老师读书只是读得速度超快而已,当然并没有那么多非正能量的信息释放,可我还真想不出,如此读书能够给两位带来怎样有效的收获?两位能够深刻或正确体会书中的主旨吗?能够充分吸收书中的营养吗?能够深入思考、分析并破解书中所涉困惑吗?也许人们会说,你读书的目的性太强了,读书就是读书,只要身心愉悦、得到快乐就可以了,何必非要强加给读书那么多额外的负担呢?那么,我们退一步再问:如此完成任务似的强迫性读书,会于其中得到真正的快乐吗?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起码的要求和内在的规律,一旦突破了这些要求和规律,所有与之相关联的动机与目的都无从谈起了。正如一位名人所言:钟表走得快并不值得炫耀,要走得准才行。
山西省太原市 关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