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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9年01月30日 星期三

    莫非:手持照相机的诗人

    陈太胜 《 中华读书报 》( 2019年01月30日   07 版)
    诗人莫非

        一个手持照相机的人

        在太阳底下四处寻觅

        龙葵发黑的果实

        上面这三行诗出自莫非一首名为《雷雨之夜》(见《芄兰的时候》)的诗中的一节。这几乎就是诗人的自况。诗人莫非的边上(或者说是内心里)还生活着另外两个莫非:摄影家莫非和博物学家莫非。不知这种“对影成三人”状态,有没有让莫非感到过困惑,我的感觉是,即使有,他也在不断地克服它。将这三者结合为一体的,则当然非诗莫属。

        在熟悉莫非前,就已经知道他是诗人中的植物学家。但在几年前认识他以后,我渐渐得知了他对植物的了解程度,还是深感吃惊。他对华北平原上长在林中河边,田间地头,乃至胡同里的路边墙头上的全部植物,都了如指掌,知道其前世今生,及在《诗经》和中国古代诗词歌赋中的各种名称。

        同时,莫非还是国内最早开始玩数码相机,并对摄影走火入魔的人。自然,他的拍摄对象主要不是人,而是植物。而且,他的拍摄方式不仅是见木不见林,甚至是不见木,只见花和叶子。准确地说,他酷爱拍摄的,只是植物的局部,像花朵、叶子或树皮。于是,莫非的摄影作品,往往是用长焦镜头近距拍摄的特写。比如,他可以花两个上午的时间,为天目琼花的一片叶子拍摄几千张照片,这些叶子的背景是黑的,清晰的叶脉包裹着上午的光,就像一小团火焰,或者别的有生命的东西。他也可以几天几个月,甚至一年跟踪拍摄一棵植物的四季,拍摄其从萌芽,长出第一片叶子,开花,结果,然后凋谢的整个过程。他可以几个小时地伏在地上,只为了等待某一朵小花开花,或某一颗种子爆裂的一瞬间。

        当然,在我心目中,无论是作为摄影家还是博物学家的莫非,其真正的身份还是诗人。诗于他才是某种真正内在的东西。他以自己特别的方式,将诗带到了他的博物和摄影中。正是这样的莫非,才会说,他拍的那片叶子可能就是他本人,一片在平凡的秋日午后坠落的叶子关乎他的生命。而莫非也确实一直将对植物的“解释”和某种生命感觉形成为诗的文字,将之凝结为特殊的“自然文学”。这样每天不断地在诗、摄影和博物间跨界的莫非,积二十余年之功,于今年集中地出版了数种让人印象深刻的跨界图书。

        今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风吹草木动》一书,就是一册跨界的书。这部被列入博物类图书出版的书,主题是二十四节气中的植物。它依节气由立春始,终于大寒,共二十四章,每章又分为三个部分:诗、随笔和图片。图片的主题当然全是植物,而每章的数篇博物随笔则寓植物有关的知识于自己诗性的感知和言说中,至于放在最前面的诗,则当然属于文学,完全是很纯粹的文学。

        而将这种界于诗、摄影和博物之间的跨界图书做到极致的,则要数商务印书馆新近出版的三本书,即:《逸生的胡同》《芄兰的时候》和《一叶一洞天》。这三本书有一致的地方,都属于“跨界图书”的范畴。但也有明显的不同。《逸生的胡同》的主题其实是北京的一条老胡同,当然,是这条老胡同里的植物。这本书的前言《风吹草木动》本身便是一篇独立的形式独特的“自然文学”。其文体本身或许也存在某种歧义性。你可以将它看作一篇通常意义上的随笔,但其形式中又有许多分行的诗的段落。或者,在我看来,这是一首诗,是形式独特的诗。这种将分行的诗与不分行的散文随意嫁接在一起的独特文体,本身就是文学写作的先锋实验形式。而其表达的将“老胡同”也看作荒野的主题,在我看来,也是自然文学或生态文学一种全新的主题。莫非藉此表达了一种与传统的自然文学不同的新理念。自然并不全存在于远方的荒野,也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即使是北京的老胡同里。这本书的结构比较特别,并没有明显分章,但每一部分以一首诗及这首诗的题目开始,分为“时间”“一个梦”“树叶”等十一部分,这些诗题即可看作章的标题,然后在每一主题后面展现胡同里的若干种“植物”。这种对植物的展现方式也很特别:在每一对开页面的右侧一页,是一至两幅图片,左侧是以分行的诗的形式列出的植物名和对植物的“介绍”。这些“介绍”尽管许多看似只是在介绍与植物有关的知识,其本身还可看作一首有意思的诗。有些介绍,像《鸡冠花》《旋覆花》,完全具有抒情的质地。像《鸡冠花》:

        风雨如晦,鸡冠花开。每每让人想起黎明和劳作。

        应该说,鸡冠花不是地里长出来的,

        是丝绸之丝绣出来。

        仿佛旷远、云霞和古意铺满了紫色的天边。

        这具有纯粹的抒情诗质地,且是一本正经地在抒情。还有,当中像关于“海棠”的文字:

        秋天是一年的结果,海棠是春天的结果。

        而现在的结果是:美洲海棠。

        几乎是不由自主的,对一个敏感的阅读者来说,你不会把这两句话完全视作是对右边图片上那七八颗娇艳欲滴的海棠果实的介绍。这里分行的能让人马上想到诗的形式,及三个意义不同的“结果”一词的使用,突出了自己语言上非同寻常的使用方式,使之超出了一般的说明文字的性质。是什么有可能让我们将它视为诗?可能是这种语言上的特别使用。也有可能是诗人在对植物的“介绍”中,渗透进了某种人的情感和道德意识。再像《栝楼》:

        栝楼栝楼,长在楼上。

        看来是个瓜,吃呢是药。

        葫芦兄弟。所同者,志趣高远。

        所异者,在朝在野。

        与这一介绍相配的图片,在两张,一张是秋天成熟的金黄恬楼长在高高的墙上,另一张是栝楼的特写。这段文字分三节。其中有植物学的知识,“长在楼上”说明其是爬藤植物,“葫芦兄弟”说明它与葫芦同属。而说它与葫芦“所异者,在朝在野”,则于幽默的语调中带出了某种道德批判的味道。很显然,这样的博物学家,并不“客观”。也正由于这种不客观,才使其于独特的语言质地中突出了诗性。

        《芄兰的时候》一书的主题,是一种叫“芄兰”的植物。“芄兰”是《诗经》里的称呼,其另一更广为人知的名称是“萝藦”,这一北方常见的植物是莫非的最爱。他为此拍摄了几万张图片,写了众多的诗,并出版了这样一本专门的书。这本书除前言和后记外,其主体是四十一首诗。表面上看,每一首都与“芄兰”这种植物有关。每首诗都配以一定的图片。在这里,似乎诗成了主体,而图片居于插图的地位。这些诗形式整齐,大多是两行一节的二行诗和三行一节的三行诗,表达节制有度,寓激情于某种看似单调的形式之间。

        《一叶一洞天》的主题则是一片叶子,一片诗人在两个上午拍的天目琼花的叶子。除前言和后记外,整本书是八十一首每首只有一行的一行诗,或一首八十一行的诗。书翻开的对页,左边是图,右边是一行诗。每行都是独立的一首诗,最后又组成名为《一叶一洞天》共九节,每节九行,共八十一行的长诗。这本书将“一行诗”这一形式发展到了极致的地步,阅读的时候,总觉得这行诗上下的空白,与右边那像是燃烧的天目琼花的叶子的光影一起,参与到了诗的意义的建设中。无疑,这是一本创意独具的书。

        作为摄影家,莫非有自己独特的态度。他并不热爱拍摄名山大川,奇花异草,而是身边的小草小花,且是长时间对一种植物,甚至一片叶子的跟踪式拍摄。作为博物学家,莫非也有自己独特的态度,就像在《逸生的胡同》中的序言《风吹草木动》中所表明的,于他,北京的老胡同即是荒野。这代表了博物学家工作场地的转移,由遥远的自然转移到了世俗的胡同,喧嚣的马路边。莫非对待摄影和博物这种特别的态度,自然也与他个人的写作休戚相关。在我看来,这暗合了现代诗的一种经验,即对“小”“近”的事物和“过程”的热爱。这使我们的诗人远离那种名士型的装腔作势的浪漫主义,转而趋向清醒的和现实的现代主义。

        在我看来,诗本身才是莫非追求的某种境界。他正是以这一种境界来从事自己的野外工作(包括摄影和博物),并使自己的工作体现出了自己的个性。阅读莫非收在这三本书中为数并不少的诗,或许,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当代自然文学的某种新形式。如果把与“自然”有关的写作只看作诗人写作的一个领域,那就不会是对这一写作的贬低。我觉得,莫非这些年在这方面作的工作,是我们的“自然文学”很可观的一部分。莫非的这些与植物有关的诗,或可看作特定的“物诗”,但与传统的那类托物言志的咏物诗并不同,也与传统的自然文学不同。它们蕴含了某种现代的意识和眼光。卢梭和梭罗以降的自然主义文学传统,酷爱远方,对野蛮和蛮荒的事物有特别的热爱,似乎,我们文明人很喜爱自己重归于野蛮人,主动放弃一些文明世界的事物,就可以让我们获得精神上的崇高之感。而现在,我们愿意在已经被人类改变得如是的现实世界中,把老胡同看作荒野,重整我们对自然,进而是人的认识。这或许也正是真正的现代诗份内的工作。

        读莫非的这几本书,使我相信,莫非首先是一个诗人,他的诗的质地不因他是摄影家和博物学家而有所损伤,正好相反,后两者成就了莫非,使他成为一个独特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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