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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8年09月26日 星期三

    构建中国特色刑事政策理论的尝试

    方明 《 中华读书报 》( 2018年09月26日   10 版)
    《刑事政策与刑法专论》,谢望原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10月第一版,65.00元

        刑事政策是人类社会解决犯罪问题的智慧,现代意义的刑事政策发端于西方国家。近年来,刑事政策与刑法学关系一直是刑法学术界重点研究的方向之一。谢望原教授的新书《刑事政策与刑法专论》对刑事政策对刑法理论的影响、中国刑事政策及理论体系构建、制刑的基本原则、具体刑罚制度、死刑的存废等主题进行了体系化的梳理,并对相关的刑罚制度提出了建议。

        刑事政策作为国家解决犯罪问题的对策,与刑法理论之间有紧密联系。作者通过对西方刑法学说史的考察,得出结论:刑事政策思想决定刑法理论的走向。作者对西方关于刑事责任根据与刑罚目的思想的梳理体现得最为明显。以意志自由为基础的“道义责任论”,强调国家对人们自由选择自己不道德行为的非难,个人应当为自己的反道德行为承担责任;而“特别预防论”则强调刑罚的根据在于政府对犯罪人有权进行刑罚威慑,刑罚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人进一步实施犯罪行为;而以“心理强制说”为基础的“一般预防论”则强调通过制定完备的刑罚制度,通过法律来威慑可能的犯罪人,预防犯罪。这些论证本质上已经属于近代刑事政策思想,这种刑事政策思想又影响了刑法学理论的选择。

        作者通过典型的“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的论争证明刑事政策立场决定刑法理论的选择,并不能说哪一种理论更为科学。日本在20世纪40到60年代流行“行为无价值论”,60年代后,“结果无价值论”处于主导地位,近年来又出现了“行为无价值论”的重新复兴,正是刑事政策立场变化的结果。一个国家的刑事司法审判或者刑法学主流学说选择何种理论,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刑事政策立场与价值选择。

        自从“刑事政策”由费尔巴哈明确提出以来,至今已经二百多年,刑事政策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如何将这些成就进行理性分析,并在中国的法律和理论环境下进行不断优化,建构中国特色的刑事政策理论体系则是中国刑法学者的学术使命。

        近年来西方刑事政策研究也已经摆脱了“一般预防论”和“特别预防论”的传统纠纷,创立了“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主张刑法在于向社会宣示法秩序的不容侵犯,并借助刑法的惩罚功能强化社会成员对法规范的信赖与忠诚。这成为西方国家刑事政策新的理论基础。倡导人权思想,提高刑罚效益,研究监禁刑的替代措施,这些成功经验应该在中国的刑事政策理论中得到体现。

        作者理性分析了中国刑事政策研究的现状,对中国目前的刑事政策研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包括深化基础理论研究、强化人权保障理念、科学划定犯罪圈、加强非刑罚手段的运用、改革行刑模式等。这些建议对于科学构建我国的刑事政策理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作者对制刑的基本原则作了全面梳理。制刑是指刑事政策的制定,包括一切有利于减少犯罪、预防犯罪的政策的制定。民主、法制和人权被作者确定为三大基本原则,对于中国特色刑事政策理论体系有提纲挈领的作用。作者对三大原则进行了全面论证。例如,民主原则方面,作者提出了应该充分发挥其他党派、利益集团、思想库、大众传媒和公民个人在制刑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将民主原则具体化。法制原则强调制刑的程序与内容必须合法,必须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刑事法律法规;内容合法方面,刑事政策必须符合国家的宪法精神,符合基本法律的精神。人权原则方面,则强调应特别重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害人的权利保障。

        刑罚制度是刑事政策的具体化,刑法典规定了体系完整、科学的刑罚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刑罚制度应根据社会状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作者选取了没收、中止犯的减免处罚、赦免、死刑等热点争议刑罚制度进行了相应的论证。例如,对于没收制度,作者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收集了大量人民法院适用没收的案件数据,包括作为刑罚措施的没收和非刑罚措施的没收,对数据资料进行实证分析。并对优化没收制度提出了专家建议:没收规定数额限度、没收针对犯罪所得财产、将没收与罚金刑区分。

        国家以何种价值取向为指导制定和运用刑罚政策,是整个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核心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刑法进行了多次修改,但是刑罚制度却没有大的改动。作者就建构中国特色的刑事处罚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最小限度保留死刑,增加绝对无期徒刑,死刑应该作为对“最严重罪行的处罚”(作者对我国“最严重罪行”解读为故意实施的引起重大伤亡的暴力犯罪、产生严重后果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引起严重后果的故意实施的军职犯罪),其他犯罪不应适用死刑;调整有期自由刑,可将拘役并入有期徒刑;完善管制刑,扩大管制刑适用范围,增加强制公益劳动的内容;改革财产刑;重构资格刑。并加强非刑罚方法的适用。

        刑事政策的体系化研究是本书的重要主题之一。同时,作者对实体刑法方面的专题也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本书的实体刑法部分,对一些重点的刑法立法、刑法总论、重点罪名、外国刑法等专题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针对1997年新刑法颁布以来中国刑法立法原则、修改特点等进行了全面介绍。针对实体刑法研究,作者强调:“中国的刑法学研究的正确做法应当是——积极吸收两大法系刑法学理论的先进理论与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刑法学研究的已有成就,密切关注我国刑法立法与司法实际,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刑法学理论体系。”并认为:“现在正是我们寻求将两大法系刑法学理论‘中国化’的大好时机。”(《刑事政策与刑法专论》第2页)作者也是这样实践的,在论述共同犯罪问题时,作者立足于中国的立法,比较德日与英美关于共同犯罪学说,指出:必须满足二人以上合格行为人、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实施的行为指向同一犯罪等条件才构成共同犯罪。

        《刑事政策与刑法专论》贯彻了作者一贯的学术思想,不陷于学派之争,更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中国问题,倡导两大法系研究方法及学术理论的兼收并容——我相信,只有这样,才能增强中国学者的理论自信,形成中国特色的刑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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