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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文化部日前启动2018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据文化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7岁;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此次申报项目应服务文化发展需求,面向科技创新,在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等领域,围绕新技术和新材料,以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为目标进行研究与培育。鼓励部地共建和“政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项目。据介绍,项目申报通过“文化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进行。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作为推荐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申请,并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推荐;文化部各直属单位、文化部参与共建各高等艺术院校,可直接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报送。 (刘修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