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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读书报 2017年09月13日 星期三

    年月日

    李国文 《 中华读书报 》( 2017年09月13日   03 版)

        前些日子,读到一篇儿子写老子的文章,很有趣,说起怎么让他们家老爷子下不了台的往事,这当然是家庭中逗乐子的轻喜剧了。老爷子急了,对儿女说,你们这样不妥,我可是要上文学史的。大意如此,但最后这句关键词是没有错的,那当然是玩笑话。但读后不觉大噱。假如他儿子问,您老人家上哪部文学史,是当代文学史,还是若干年后问世的现代文学史。当代文学史一般比较宽泛,而现代文学史,则有所挑剔,至于怎么选择,以什么标准选择,似乎都不是他们家那时还健在的老爷子,能够判断的事情了。而在此前更早,我还读到一位文学老人最后的访谈录,其中他谈及郭老的历史剧,如果我不曾记错的话,似乎也有不够进文学史的疑问;由此,我想起我自己二十多年前,快三十年的陈谷子烂芝麻。一位当时的名流(如今老了,名还在,但已流不动焉)责询我,你们刊物动不动就把作品后面的年月日删掉,将来,在文学史上怎么算?

        看来,中国文人的这种文学史情结,还挺在意。

        那时,我在《小说选刊》工作。凡当过文学杂志的编辑者,都有这种体会,最畏惧“下转多少页”和“上接多少页”这种翻来翻去的折腾。别说读者,就连职业编辑,一看刮号里的这几个字,顿时头大,很有电线跳闸,眼前一黑之感。所以,一篇作品排出大样,送到编辑部一校二校,不怕它少几行,而怕它多出一两行,两三行,不尴不尬,那才叫头疼。于是,对不起,只好砍掉作品尾部的年月日。当然还有另外一个理由,并不是所有作家都具有这种文学习惯,写完就写完了,不再通过结尾的年月日,再露一回脸。因为该朽的,记上年月日,也是要朽的;该不朽的,不记年月日,也照样不朽。再说,一本杂志里,有的作品后有年月日,有的作品后无年月日,会让读者误解编辑部厚此薄彼,为一律计,为篇幅计,刊物只有统统删削,于是,引起那位名流的不满。

        年月日,很重要吗?历史就是建筑在这些细胞之上的,当然重要。而对作家来说,年月日意味着沉重的责任,意味着生命的消耗,那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读《红楼梦》,掩卷以后,最让我为曹雪芹感伤的一句话,就是他在第一回里所说,“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这八个字,字字滴血,作者说来轻松,其实那是他伏案3600多天(只能再多,不会再少),抄写530万字(统统都是毛笔字)的心血耗费。他活在这个世界上,应该不会超过50岁,这就是说,半百年纪,他只做了一件事,倾其毕生之力,投入到这部《红楼梦》中。而且最令他惆怅的,他并未看到他的这部书出版,直到他死,这几十万字的未定稿,还散佚着。可以想象,弥留之际的这位大师,守着孤灯,看这一堆一堆或捆扎着、或散放着的一笔一划写成的原稿,他是很难闭上双眼的。所以,他写下这两句话时,那苦涩而且无助的滋味,非此中人是难以体会的。然而,“十载”,究竟从哪一载到哪一载?“五次”,究竟哪一次具体为哪一年?他都不及细表。为什么他不屑写下具体的年月日呢?大概因为,一是曹雪芹没有那种要进文学史的欲望;二是旧时文人视小说为末技,为小道,不那么当回事,看得很淡;三是写下有什么用,写了等于白写,与其白写,不如不写。

        如此说来,年月日虽然重要,但对文学作品本身,也许并不十分重要,《红楼梦》就是一个例子。尽管到现在,红学家也没弄清他写作的年月日,并不影响这部章回小说进入文学史。而且,中国文学如果与中国历史同年,在这五千年中,至少有四千九百五十年,中国文人从来不在自己作品后边,注上年月日的。旧时,汉字是直行书写,没有标点符号,且用干支记年,不分行地赘在正文之末,殊不雅观。五四以后,新文学运动兴起,那些先贤们便把西方作家的写作习惯引进,这才在国内流行开来,看鲁迅、胡适的当时文章,鲜有不记年月日的。后来,抗战了,后来,解放了,作家对自己作品,遂有标注日期者,和不标注日期者的分别,再后来,可能察觉到上文学史,也并非排排坐,吃果果那样简单容易,由于希望太过渺茫,不标注者便多于标注者。因而,我请那位名流权且放心,即使我们刊物此刻删了,也不会妨碍将来它进文学史。上自屈原的《离骚》,下至曹雪芹的《红楼梦》,都未记下过写作的年月日,不照样成为文学史的经典吗?不过,我想请教的是,你认为当下这些小说,有上文学史的可能吗?他没有回答,然后,“王顾左右而言它”了。

        作家自注于篇末的年月日,盛行于西方世界,当然也与拉丁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的横排与易于书写有关,但西人习俗,未必适服中国水土,在中国人的概念中,作品出版问世的年月日,才能成为社会和时代的共同记忆。鲁迅的《故事新编》中,有一篇题曰《铸剑》的历史小说,作者自注为“一九二六年十月作”,实际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五月十日《莽原》半月刊第八、九期,标题为《眉间尺》,一九三二年编入《自选集》时改为现名”。这就是说《铸剑》从写成到发表,其间有半年的空窗期。显然,发表的年月日才是作品产生文学效应的肇始。如果曹雪芹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时,明确标注年月日,同样也是不具文学史意义的。因为在他生前,始终未能版行,他的原稿不是在抽屉里睡大觉,就是在小范围的读者中传阅,产生的影响极其微小。据胡适未必可信的考证,他认为曹雪芹善写人物对话,而不擅长小说结构,故而写不下去,这当然是“胡”说了。他对林语堂讲过,因为写不下去只好搁笔,这一搁就是十年,显然事出有因,但什么事,谁也不知。由此类推,凡处于原稿状态下自注的年月日,只能看成是作者在作品之外的余兴了。

        因为曹雪芹命途多舛,因为《红楼梦》险几湮没,还真得感谢新红学家不很待见的高鹗,若不是程伟元加上他的努力,大师和他的不朽之作,早化作历史的尘埃,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两位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将《红楼梦》正式出版,可谓功德无量。看来,印刷出版的年月日,面对读者的年月日,才是作品生命的开始。正是这部百二十回萃文书局活字排印本的问世,立刻风靡大江南北,席卷黄河上下,竟形成“开篇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的红楼旋风,一刮就是二百多年,硬是将曹雪芹、高鹗刮进了文学史。

        最近,我读到某报披露的一次学者们探讨《红楼梦》的记要,连续三个整版再加上半版的发言,居然没有一位发言中提及胡适新红学的命根子脂砚斋,这是60年来难得一见的可怕冷场。由此更能领教年月日实实在在的厉害了。挤进文学史的,会被逐出去,革出文学史的,会被请回来。所以,现在还活着,呼吸正常的作家,竟考虑到非常遥远的上文学史的问题,我看都有笑得太早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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