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檀香刑》——我都替他写过。我和他的区别远远大于重合,这也是我特别喜欢他的原因。《透明的红萝卜》和我的契合度还是挺大的,那里面有我的生活场景,可是,《檀香刑》就麻烦了,它不在我对小说的认知范围之内,尤其他对凌迟的描写,太吓人了。我不是说凌迟吓人,是说莫言对凌迟的小说处理吓人。我估计没有几个人会像他那么干,可他就是那么干了,那是要把作家写死的知道么?余华发明了一个文学感念,叫正面强攻,我到现在也不能相信莫言会选择在这么一个地方去正面强攻,那需要消耗多大的能量?不写作的人不一定能体会得到,那个太考验我们的神经了。我和敬泽老师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敬泽说,这就没办法了,莫言就是有那么大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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