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诗人,胡适大约算不得成功。他的诗作,如他自己所说:“我现在回头看我这五年来的诗,很像一个缠过脚后来放大了的妇人回头看他一年一年的放脚鞋样,虽然一年放大一年,年年的鞋样上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尝试集》四版自序)这个譬喻,对他的诗作,颇形象也很实际。可是,胡适的“尝试”精神,却了不起。他在多个领域取得成就,靠的就是这种精神。譬如很早,他就“尝试”翻译外国诗人作品。虽然数量不多,可都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努力做。今天看来,这方面的成绩,也不可小觑。
一
胡适最早的诗歌翻译,应该是其1908年在中国公学读书、任教之时。当年中国公学发生风潮,多数学生退学,另组“中国新公学”。胡适被聘为英语教员,可见他的英语学得不错。当年10月出版的《竞业旬报》31期上,发表了他翻译英国诗人托马斯·堪白尔的《军人梦》《惊涛篇》两诗。当时的翻译包含有许多信息,值得略加介绍。《军人梦》记述了一个军人在战场上梦见归家的情形,胡适便用了我国古典作品中的一些情景来试着对应翻译:“梦中忽自顾,身已离行伍。秋风拂襟袖,独行殊踽踽……归来戚友咸燕集,誓言不复相离别。娇儿数数亲吾额,少妇情深自呜咽。”
从语言到内容,与我国古代离别诗十分相似。后面两句,几乎使读者仿佛置身杜甫《羌村三首》诗境之中。但诗的结果终于是梦,所以结尾是梦醒时分:“惊回好梦日熹微,梦魂渺渺成虚愿。”此时的胡适,只有18岁,熟悉的还是中国古诗,翻译时就不由地向自己所能接受和理解的方面去靠,故而产生出这般“中国古典”的翻译诗。
另一首名为《惊涛篇》的诗作,记写一对青年男女因爱为女子父亲追迫到河边,不顾风急浪大,强渡为水淹没的情形。胡适翻译,用的是中国传统的五言形式,表达上肯定受到制约。限于篇幅,我们在此不加引述,只抄胡适写的小记:“篇中大旨盖讥切今世婚姻制度而作。其诗为纪叙体,类吾国《孔雀东南飞》诸作。共十四章,译为五言。”当时翻译,大约会常常与自己曾经熟读内容比对,这个过程,要有很长时间切入了解才易消解。
1909年初,胡适又在《竞业旬报》发表了一首他翻译美国诗人朗费罗的《晨风篇》。很有意思,朗费罗很容易受到中国读者注意。据钱锺书研究,朗费罗的诗作《人生颂》,是最早译为汉语的英文诗。在胡适眼里:“朗费罗氏为美国第一诗人,其诗如吾国之陶潜,秀淡幽明,感人最深。”此诗也用五言翻译,我们只略举数节:“晨风吹村落,报道东方白……晨风上林杪,惊起枝头鸟。风吹郭外田,晨鸡鸣树巅。晨风入田阴,万穗垂黄金。冉冉上钟楼,钟声到客舟。黯黯过荒坟,风吹如不闻。”
这首译作中,胡适多次借用到中国古典诗歌的意象:“惊起枝头鸟”“晨鸡鸣树巅”“钟声到客舟”云云,这不知是太熟悉不易避开,还是有意通过这些吸引读者。
二
胡适在留学前就试着诗歌翻译。到美国后,因资料及环境变化,胡适开始大量阅读外国文艺作品。此期间他翻译的第一首诗,是德国诗人海涅的作品。1911年9月8日,胡适在日记中说:“昨夜译Heine小诗一首。”诗八行,用七言:“高松岑寂羌无欢,独立塞北之寒山。冰雪蔽体光漫漫,相思之梦来无端。梦见东国之芭蕉,火云千里石欲焦。悄悄无言影寂寥,欲往从之道路遥。”
原译没署诗名。翻检冯至翻译的《海涅诗选》,可知此诗为《一棵松树在北方……》。因为有冯至翻译的白话,我们可以加以比对,以见用古诗体翻译的适宜程度:“一棵松树在北方/孤单单生长在枯山上。/冰雪的白被把它包围,/它沉沉入睡。//它梦见一棵棕榈树,/远远地在东方的国土,/孤单单在火热的岩石上,/它默默悲伤。”
比对看,胡适的翻译是基本准确的。不过最末一句,是胡适的理解和加附,用的是汉代张衡《四愁诗》的句式甚至意味。在原诗中,这一点是通过上下节映照自然感受而非直接说出的。
1914年1月,久雪大寒,美国冻伤多人。29日这一天,胡适写了一首三句转韵体的七言诗记述这场灾害。因为这首诗是“乐观主义”的态度,他又联想到英国诗人白朗宁,说他终身保持乐观主义,并“信笔”翻译出“余最爱之”一首白朗宁诗:“吾生惟知猛进兮,未尝却顾而狐疑。/见沈霾之蔽日兮,信云开终有时。/知行善或不见报兮,未闻恶而可为。/虽三北其何伤兮,待一战之雪耻。/吾寐以复醒兮,亦再蹶以再起。”
诗翻译完成,胡适十分自得。他在日记中言:“此诗以骚体译说理之诗,殊不费气力而辞旨都畅达,他日再试为之。”甚至“今日之译稿,可谓为我辟一译界新殖民地也”。从后来的情况看,胡适对白朗宁的诗作确实喜欢。当年4月,胡适写出《论英诗人卜朗吟之乐观主义》(“卜朗吟”即胡适当时译法)一文,荣获了大学的“白朗宁有奖征文”奖。此奖从来未有外国学子获得,故此多家报纸报道。老同学赵元任在胡适去世后还回忆,说这使得中国学子都非常自豪。胡适在日记中也说:“然此等荣誉,果足为吾国学生界争一毫面子,则亦‘执笔报国’之一端也。”
留学期间,胡适翻译过一首长诗,即英国诗人拜伦名著《唐璜》中的《哀希腊歌》。诗译于1914年2月2日深夜。译此诗,有些由来。据胡适日记述,此诗先后有梁启超、马君武、苏曼殊几人译过,可胡适读后,不甚满意。他曾告诉老友张奚若,要“重译此歌”。这天回家,已经深夜,胡适兴起,“执笔译之,不忍释手,至漏下四下始竣事”。一口气用四小时译毕,胡适还是性情中人。
此诗长达16节,胡适翻译时,还十分费心地为每一节内容加注。这更增加了篇幅。译笔不仅用文言,还是“骚体”。不方便多引述,只捡择胡适自以为好的翻译段落略加介绍。第5节翻译,胡适说:“此章译者颇自憙,以为有变征之声也。”:“往烈兮难追;/故国兮,汝魂何之?/侠子之歌,久销歇兮,/英雄之血,难再热兮,/古诗人兮,高且洁兮;/琴荒瑟老,臣精竭兮。”
其中第二句,胡适认为“非用骚体不能达其呼故国而问之之神情也”。细读,确有它的别异味道。另外第15节,胡适说“此章译者以为全篇最得意之作”:“注美酒兮盈杯!/美人舞兮低徊!/眼波兮盈盈,/一顾兮倾城;/对彼美兮,/泪下不能已兮;/子兮子兮,/胡为生儿为奴婢兮!”
《哀希腊歌》译毕,胡适也颇为自得。他在日记里说:“此诗全篇吾以四时之力译之,自视较胜马苏两家译本。一以吾所用体较恣肆自如,一以吾于原文神情不敢稍失,每委屈以达之。至于原意,更不待言矣。能读原文者,自能知吾言非自矜妄为大言也。”胡适在美的几次英语考试,成绩很好,有时竟然得获免考,这里认为自己“能读原文”,确实不能算“自矜妄为大言也”。在翻译过程中,胡适边译边朗读。夜深人静,“门外风方怒号,窗棂兀兀动摇,尔时群动都寂,独吾歌诗之声与风声相对答耳”。
这首译诗收入集子时,胡适还写有一序,对诗人及诗作加以介绍:“裴伦(按:胡适原译)生于西历一七八八年,死于一八二四年。死时才三十六岁,而著作等身,诗名盖世,亦近代文学史上一怪杰也。……此歌凡十六章,见裴伦所著长剧《唐浑》(按:胡适原译名)中。托为希腊诗人吊古伤今之辞,以激励希人爱国之心。其辞至慷慨哀怨。《唐浑》一剧,读者今已甚寡。独此诗传诵天下。”对于诗人的影响,胡适认为:“裴伦少年负盛名,颇不修细行,风流自恣。为英伦社会所不容……其晚年,以助希腊独立而死,亦可为善自忏悔也。今之后生,掇拾裴伦一二浮艳绮丽之词,便以裴伦自命,岂真知裴伦哉。”这些话,说得很是到位。当时胡适不过20来岁,能够窥得此处,可见其早慧。
三
1918年,刚返国未久,正在北京大学任教授的胡适,成为《新青年》杂志的轮流编辑。编辑也需自己写稿,表达思想,故此胡适虽因课程紧张,忙得连记日记的功夫都少了,可稿子却没少写。当年4月15日的《新青年》4卷4号上,刊有胡适翻译的一首诗作《老洛伯》。据诗序中说,该诗“著者为苏格兰女诗人AnneLindsay夫人。夫人少年时即以文学见称于哀丁堡……此诗为夫人二十一岁所作,匿名刊行。诗出之后,风行全国,终莫知著者为谁也。后五十二年,Scott于所著小说中偶言及之,而夫人已老,后二年,死矣。此诗向推为世界情诗之最哀者。全篇作村妇口气,语语率真,此当日之白话诗也。”
这是一首很简朴的叙事诗,它以一个名为“锦妮”的女子的口吻,诉说自己喜爱一个叫“吉梅”的青年,吉梅穷,只好到外面去赚钱。此期间,锦妮父母穷病,一个“老洛伯”来帮助她家,也纠缠锦妮。无奈之下,锦妮嫁给了“老洛伯”。此时,吉梅回来了。可锦妮只能“哭着说了许多言语,我让他亲了一个嘴,便打发他走路”。从清楚程度来说,此诗翻译十分到位。原诗9节,我们略择几节来感受一下:“我的吉梅他爱我,要我嫁他。/他那时只有一块银圆,别无什么;/他为了我渡海去做活,/要把银子变成金,好回来娶我。//他去了没半月,便跌坏了我的爹爹,病倒了我的妈妈;/剩了一头牛,又被人偷去了。/我的吉梅他只是不回家!/那时老洛伯便来缠着我,要我嫁他……//我那时回绝了他,我只望吉梅回来讨我。/又谁知海里起了大风波,——/人都说我的吉梅他翻船死了!只抛下我这苦命的人一个!……//我如今坐也坐不下,那有心肠纺纱?/我又不敢想着他:/想着他须是一桩罪过。/我只得努力做一个好家婆,/我家老洛伯他并不曾待差了我。”
诗作虽然很是凄苦,表现内容与中国现实有很多近似,可其传达的道德观念,也是国人可以理解和接受的。这是胡适合适的选择。这首诗发表之后,产生了一些反响。不久后的5月8日,胡适给朋友陶孟和写信,说他在病中读了英国作家哈代的小说《苔丝》:“前日老兄说Tess的事迹有点像《老洛伯》中之锦妮,果然果然。但锦妮是十八世纪中人,故仅‘让他亲了一个嘴,便打发他走路’,又‘不敢想着他’,还能‘努力做一个好家婆’。Tess是十九世纪下半的人,受到新思潮的间接感化,故敢杀了她所嫁而不爱的男子,以图那空屋几日夜的团圆快乐。这个区别,可以观世变。”以社会发展变化的眼光来看待人的行为方式演进,这就较仅从文学角度观察要宽阔得多。信的最后,胡适还发出感叹:“中国的我,可怜锦妮,原谅锦妮;西洋廿世纪的我,可怜Tess,原谅Tess。这是过渡时代的现象,也可以观世变了。”对不同时代、不同性格、采用不同行为方式的女子,抱着一致的同情态度,在这一点上,胡适不愧是个有情怀、有识见的学人。
四
1919年2月,胡适还翻译了一首“美国新诗人SaraTeasdale”的《关不住了》:“我说‘我把心收起,/像人家把门关了,/叫爱情生生的饿死,/也许不再和我为难了。’//但是五月的湿风,/时时从屋顶上吹来;/还有那街心的琴调/一阵阵的飞来。//一屋里都是太阳光,/这时候‘爱情’有点醉了,/他说,‘我是关不住的,我要把你的心打碎了!’”
从胡适翻译的这些首诗歌看,爱情是他很关注的主题。这首诗将“爱情”的不能遏制、需要释放的力量描绘得十分美好。其中或许有胡适内在的思绪,也有对于健康情绪的歌赞和张扬。
之后,胡适还在1924年和1925年,先后翻译了英国作家哈代的两首诗《别离》《月光里》。《别离》是一首短诗,译于1924年11月12日:“不见也有不见的好处:/我倒可以见着她,/不怕有谁监着她,/在我脑海的深窈处;/我可以抱着她,亲她的脸;/虽然不见,抵得长相见。”
胡适说:“我读了觉得它好玩,遂译了出来。”这首诗确实有味,胡适到底还是个有趣味之人。另一首《月光里》却是别一种情境了。诗以拟两人在坟地的谈话交织。一个问这么大一片坟地,你为何只看着一个坟墓,不怕看出鬼来。另一声音回答:我宁愿见伊的鬼。“这样看来,伊一定是你恋爱的人,/安乐与患难变不了你的心;/如今伊死了,你便失去了你的光明?//不是的:伊不曾受到过我爱情的供养;/我当时总觉得别人都比伊强;/可怜伊在日,我从不曾把伊放在心上!”
哈代虽以小说著称,可他的诗作,也以丰富和委曲受到读者喜爱。胡适翻译这首诗,或者不是觉着“好玩”了,是诗人细腻、曲折的表达力吸引了他吧。
1925年,胡适还参与翻译了德国大诗人歌德的一节诗。此事也值得一记。当年8月,胡适老友徐志摩在《晨报》上发表翻译歌德的四句诗:“谁不曾和着悲哀吞他的饭,/谁不曾在半夜里惊心起坐,/泪滋滋的,东方的光明等待——/他不曾认识你,啊伟大的天父!”
这四句诗,是歌德在小说《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中,由一位弹竖琴的老人口中唱出。译诗刊出的第二天,胡适找到徐志摩,笑着对他说:“志摩,你趁早做诗别压韵吧。你一没研究过音韵,再你又用你的蛮音(徐志摩是浙江人)瞎压。你看这首诗。四行诗居然是四个韵。”这下子把徐志摩弄了个大红脸。过了两天,徐志摩收到胡适一封信。原来,从徐志摩那走后,胡适是一路琢磨。琢磨到手痒,他也将那四句诗译了出来:“谁不曾含着悲哀咽他的饭!/谁不曾中夜叹息,睡了又重起,/泪汪汪地等候东方的复旦,/伟大的天神呵,他不曾认识你。”
胡适的翻译,一三、二四隔句押韵,读起顺口了许多。徐志摩是从英文转译,胡适却以德语原文,应该更接近本意吧。对于文艺,当时人都认真异常。不过一天,胡适又给徐志摩打电话,说自己的译诗,请一位外国教授看了。那位教授中文也很好,他将其中“天神”改作了“神明”。此事可以看出胡适翻译的认真求实态度。
五
之后胡适的译诗零星还有一些,限于篇幅,我们不多介绍了。在此,笔者想以一首大家熟悉的诗人作品作结。1925年7月,胡适翻译出英国诗人雪莱的一首诗。发表时,胡适直接用《译薛莱的小诗》为题。诗很短,此照引:“歌喉歇了,/韵在心头;/紫罗兰病了,香气尤留。//蔷薇谢后,/叶子还多;/铺叶成茵,/留给有情人坐。//你去之后,/情思长在,/魂梦相依,/慰此孤单的爱。”
看原文只是两节,胡适译成三节。查寻一下,大约原诗也没题名。李霁野翻译此诗,就用第一句作为诗名。我们可以比对着一读:“轻柔的声音化为乌有,/音乐还在记忆中颤抖;/甜蜜的紫罗兰不再发香,/感官中存留着它的芬芳。//玫瑰的叶子,当玫瑰变成了枯花,/可以堆起来做情人的卧榻;/等到你一朝不见,/在对你的怀念中,爱情继续微眠。”
当时的译品,翻译者常有一些主观的东西加入:或者为了顺口,或者为了适合国人阅读习惯,对原作做一些自我理会的调整。当然,每个人的学养背景不同,对原作的解读、文字水准运用能力、阅历,甚至生活地域不同……翻译结果有时大不相同,似乎也很正常。这里仅仅举出短短数首作品比对,也能清楚见出这一点来。
“五四”时期那批学人,虽然常常自谦“尝试”,却实在是探索者。看看胡适,仅翻译不多数量的诗歌,就先后作了中国古体、骚体,进而白话的体式、语言方面的实验。探索中,有成功的喜悦,有不满于语言或体式与内容间不谐的限制……正是他们的努力,使得后来者获益,不用再进行文言或白话的比较探寻;此外,在诗作的择选上,名家自然总在榜上,一些今天看来有些陌生的名字,也进入到胡适的视域……总之,那一代“尝试”者已为我们开拓出一片广阔的文学疆域,使我们可以较为方便地领略世界各国诗人、诗歌的风采,这是我们后人应该感激,不能忘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