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文国)日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韩国复制传播权协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复制权授权协议,中文书报刊在韩国教育系统和图书馆领域影印复制和数字化复制将获得版权费。中国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著作权政策官金现模和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委员长吴承钟出席上述签字仪式。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韩国复制传播权协会均为本国法律规定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同为国际复制权组织联合会(IFRRO)的正式会员。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将严格遵守中韩两国法律法规和中韩两国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遵循国民待遇原则和合作共赢、平等互利原则,以推广本会会员作品,维护本会会员权利,以本会会员利益最大化为宗旨,积极开展业务交流和务实合作。鉴于韩国教育、图书馆等领域对中文作品需求逐渐增加的趋势,根据刚刚签署的中韩复制权授权协议,文著协授权韩国复制传播权协会开展中文书报刊的影印复制和数字化复制收费。这是文著协继去年与英国复制权集体管理组织CLA合作后的第二份海外复制权收费协议。这是中韩版权领域合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国书报刊文章和图书片段的影印复制权和数字化复制权将在韩国受到版权保护,并获得版权使用费。专家认为,此举将有利于提高中国文字作品在韩国的传播,对中国出版产业产生积极影响。
双方还商定,将就各自拥有的版权资源,围绕“一带一路”战略,通过版权贸易,开展版权代理合作,推动中韩文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