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鲁大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是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持编撰的第4本非遗保护发展报告,这份报告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推出。《报告》指出,我国非遗已进入依法保护阶段。
据介绍,文化部及各部委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多项配套法规、政策。文化部已将非遗保护列入“十二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规划纲要,并加大非遗保护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取消3项、下放6项行政许可项目,只保留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项目。教育部也将非遗传承纳入职业教育体系。
目前,多地已出台非遗保护法规、条例,强调濒危项目的抢救和保护;明确政府的法律责任,严格监督行政权力的使用;注重非遗整体性保护,细化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了专家评审制度和原则;将非遗纳入教育体系,培养专业人才。
《报告》指出,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正极速推进。2013年,我国制定完成非遗数字化保护标准,建成国家非遗数据库,研发非遗数字化管理系统软件和中国篆刻艺术应用软件,并举行了试点工作。由中山大学牵头,协同哈工大、华中师大、厦门大学和中国艺术研究院成立“文化遗产传承与数字化保护协同创新中心”,整合各方优势、突破文理、转化研究、致力应用,展开新媒介技术与非遗保护传承探讨和研究,为非遗数字化保护提供理论导向和智力支持。另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中国传统文化,在世界各地频繁进行了展示展演与交流活动。